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2019-01-01
  5. [成文日期] 2018-12-17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8〕277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1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本市道路停車佔道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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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8〕2770號

市交通委:

  你委《關於調整本市道路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函》(京交函〔2018〕397號)收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現就各區停車管理部門向將車輛停放在道路停車泊位的停車人收取的道路停車佔道費(收費編碼:152010003)收費標準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道路停車泊位仍劃分為3類區域(詳見附件1),收費標准保持不變(詳見附件2);大型社會活動期間,道路停車仍可實行計次收費(詳見附件3)。

  二、你委及各執收單位應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範圍(位置)、編號、車位總數、收費時段、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執收單位監督電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電話和價格舉報電話,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等內容,並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你委要做好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測分析,並在每年5月底前,將全市上一年度政策執行及收費年度收入、停車運營管理支出情況書面函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你委要統籌安排好政策實施工作。在道路停車收費政策調整期間,新舊停車收費政策並行,已調整的,按本規定執行,未調整的,仍按原收費政策(京發改〔2010〕2291號、京發改〔2011〕1144號、京發改〔2015〕2688號)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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