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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10-10
  6. [發文字號] 京商務流通字〔2018〕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10-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40期(總第580期)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便利店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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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務流通字〔2018〕2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關於進一步促進便利店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2018年10月10日

關於進一步促進便利店發展的若干措施

  便利店(便民店)是重要的民生服務業態,促進便利店(便民店)發展是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必然要求。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促進便利店(便民店)發展,進一步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制定如下措施。

  一、拓展發展空間,優化網點佈局

  1.進一步明確配置標準。

  落實《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實施意見》,細化便利店配置標準,居住項目規劃按10-20平方米/千人預留便利店業態空間。實施《居住配套商業服務設施規劃建設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確保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進一步固化用途功能。完善街區商業生態配置指標,每社區建設不少於1個便利店,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

  2.採取共治自治方式統籌利用閒置空間資源。

  支援屬地政府、居委會和産權單位採用共治自治的方式,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資源,引進連鎖品牌便利店經營,提升便民服務功能。支援市屬、區屬國有企業在可利用的原鍋爐房、煤場、煤氣站、奶站等空間資源,設置便利店等便民服務設施。加快落實《關於利用地下空間補充完善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的指導意見》,支援産權單位合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便利店等便民服務網點。

  3.開放公共服務單位空間資源。

  對尚未達到便利店配置標準的街區,協調教育、體育、衛生、園林、交通、園區管委會等部門,開放所屬公共服務單位的空間資源,在學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地鐵、科技園區等單位引入品牌連鎖便利店,優化便民服務網點佈局,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場所的便民服務水準。

  4.加強倉儲物流空間設施保障。

  編制實施全市物流空間佈局專項規劃,將便利店倉儲物流設施空間需求納入“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園區)+末端配送網點”三級物流體系統籌考慮。支援連鎖便利店企業採用專業化第三方物流服務,實施共同配送、統一配送,建設集約、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體系。在本市新增行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中,將新建和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配送的中央廚房和食品製造排除在食品製造業管理措施之外。

  二、加大資金支援,降低經營成本

  5.加大門店和支撐體系建設支援力度。

  統籌商業流通發展資金和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補助資金,支援便利店等商業便民服務設施建設。連鎖便利店企業新建門店、新建或改建配送中心等項目,納入市政府重點推動的民生工程,對其裝修和硬體設備購置費用,商業流通發展資金可按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不超過500萬元金額給予支援。對連鎖便利店企業投資建設便利店類項目,符合商業便民服務設施項目投資補助相關政策要求的,經過評審可給予核定總投資的30%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補助。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充分利用北京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基金,加大對便利店品牌企業的投資,帶動各類社會資金投資建設連鎖便利店建設項目。

  6.加大物業租金支援。

  市區兩級政府協同,對搭載早餐和蔬菜零售、針頭線腦等基本便民服務功能的連鎖便利店新建門店租金投入,給予財政資金補助。市級商業流通發展資金對生活性服務業網點建設中的新建便利店項目,依據租金市場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區域最高租金限價標準,按政策給予新開門店租金補助。

  7.支援連鎖便利店進農村。

  加快農村流通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鼓勵品牌連鎖企業在各區農村區域建設鄉(鎮)、村兩級連鎖便民服務體系。按照每鄉(鎮)不少於一家200平方米左右的連鎖便利店,每村不少於一家100平方米左右連鎖便利店的建設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新建鄉(鎮)、村級連鎖便利店項目給予資金補助。支援品牌連鎖企業通過特許加盟方式改造提升現有農村便民店,提高商品和服務規範化水準,提升農村消費環境。

  8.支援便利店創新發展示範項目。

  統籌利用商業流通發展資金,支援便利店企業應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資訊技術,開發和升級管理資訊系統,提高供應鏈信息化、智慧化水準,提高運營效率。發展綠色物流,支援便利店企業更新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將便利店企業納入節能示範超市創建活動,適當加大對連鎖便利店企業門店節能改造項目的支援力度,鼓勵企業更新使用節能設備設施,推動綠色環保流通體系建設。

  三、深入推進“放管服”,簡化註冊流程

  9.持續簡化登記註冊流程。

  完善生活性服務業“一區一照”登記註冊辦法,加強證照分離、先照後證改革後證照的有效銜接。進一步簡化登記註冊審批流程,採取“一區一照”模式的連鎖便利店,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分支機構登記註冊,並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10.逐步改進准入登記。

  使用社區內可利用的原鍋爐房、煤場、煤氣店、奶站等空間資源設置便利店的,由所在社區居委會充分徵求居民意見後提出,由區政府或其授權的屬地街鄉政府出具同意意見,工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利用學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地鐵、科技園區等公共服務單位內的開放空間資源設置便利店,因各種歷史原因無法提供房産證的,由區政府或其授權的屬地街鄉政府出具同意意見,工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屬於市屬國有企業的房屋,市屬國有企業出具房屋權屬或改變房屋用途的確認意見。

  11.支援增加搭載服務項目。

  簡化經營範圍增項手續,支援便利店搭載簡餐銷售、代收洗衣、代扣代繳、代收代發等綜合便民服務項目。對於從事預包裝食品簡單加熱項目的便利店、社區超市,可在經營範圍中標注為“銷售食品”。對實施“一區一照”登記的連鎖便利店企業統一搭載便民服務項目,可由總店統一辦理經營範圍增項,各分店不再單獨辦理增項。

  四、改革經營許可,創新監管模式

  12.縮短食品經營許可審核時長。

  開通食品經營業許可快速通道,對連鎖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佈局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申請現場制售類經營項目的,進一步壓縮現場審查時間,將便利店企業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審核時長壓縮至從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以內。

  13.改進食品藥品經營限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的要求,便利店等食品流通企業申請食品制售項目時設置食品處理區的面積要求,按最小不少於6平方米的標準執行。支援企業根據市場變化和消費需求,擴大簡餐類經營品種。改進機制飲品制售項目許可限制,對連鎖便利店企業以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為原料,由密閉式自動化設備完成製作、銷售等後續工序的咖啡、豆漿等飲品項目,按散裝食品銷售的經營項目進行許可,無需標注為自製飲品項目。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品質管理人員。

  14.支援搭載出版物、音像製品經營。

  推進便利店搭載零售圖書、音像製品及報刊等業務,支援便利店企業自營或與有出版物經營許可的企業合作經營,豐富便利店服務功能。

  15.支援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新模式。

  制定和落實《關於利用廂式智慧便利設施完善社區便民服務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區在便民服務設施空間條件不足的社區內,設置符合規範的廂式智慧便利設施(廂式便利店、智慧貨櫃),搭載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務功能,補齊便民設施短板,滿足居民便利消費的需求。進一步明確許可審查標準,允許便利店內設置就餐區域。

  16.提供便利店消防安全現場檢查服務。

  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提供便利店消防安全現場檢查服務,對便利店建設項目針對是否符合相應的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開展檢查,並出具檢查意見;對300平方米(含)以下的便利店,不再進行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五、規範執法檢查,提高服務水準

  17.加強基層監管執法培訓。

  加強對基層負責許可、監管和執法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水準,確保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執法檢查中標準一致、程式一致、時限一致。進一步轉變執政理念,強化服務,變“堵”為“疏”,主動創新日常監管方式,提高服務企業的意識和能力。便利店等流通企業所售商品出現品質問題,如已向生産企業或供應商索證索票,並能如實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進貨來源的,應根據不同環節的問題性質區分責任,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主體的法律責任。

  六、促進規範提升,培育品牌優勢

  18.規範牌匾標識。

  制定連鎖便利店牌匾標識設置導則,進一步明確便利店業態標識牌匾的設置位置、體量、形式、色彩和照明等要素,指導企業規範設置牌匾標識,突出企業經營特色,增強品牌知名度,提高消費者對品牌連鎖企業的認可度。

  19.培育和擴大品牌優勢。

  將連鎖便利店門店納入創建範圍,引導連鎖便利店企業參與北京市優質服務商店評選,支援連鎖便利店門店申請成為離境退稅定點商店。大力推進電子發票在連鎖便利店企業的應用。組織便利店企業參加商務領域各類促消費活動,利用促消費宣傳平臺,加大對連鎖便利店經營品類、經營特色、規範服務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提升品牌便利店服務形象。

  七、工作要求

  全市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好上述十九條措施,推進便利店網點建設佈局。商務部門牽頭,加強對全市連鎖便利店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創新具體舉措,轉變工作作風,主動破除瓶頸、解決企業困難問題。各區人民政府發揮屬地作用,根據形勢需要和本地實際,出臺配套措施,加強對便利店的規劃、建設、監管等工作力度,強化保障服務,形成工作合力,為促進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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