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2018〕30號
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26日
關於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的意見
自2004年起,本市先後實施了三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取得了較好成效。為進一步提升山區生態環境品質,促進山區農民增收,實現安居樂業,市政府決定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為確保該工程順利推進,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促進山區農民安居樂業、增收致富為目標,堅持規劃引領、政策推動,統籌協調、創新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融得進、能致富。
(二)工作原則
1.規劃先行,有序推進。結合實施《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和美麗鄉村建設,編制村莊佈局規劃、搬遷村建設發展規劃和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統籌利用資源,科學安排時序,分期分批實施搬遷。
2.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通過組織領導、政策引導、宣傳動員,確保搬遷工作紮實、有序、穩妥推進。充分尊重搬遷農民的主體地位,堅持依法自願、公正公平,鼓勵農民參與搬遷決策、工程建設和全程監督。依法保護搬遷農民利益,妥善處理搬遷村的集體資産、土地、林地、林木和戶籍等。
3.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根據搬遷村(戶)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易地搬遷、集並搬遷、重建搬遷、分散搬遷等適宜的搬遷方式,科學細緻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4.應保盡保,應退則退。搬遷村(戶)原址上的房屋經文物部門認定為古民居、文物建築的要應保盡保,並妥善處理好其權屬和後續開發利用問題;其他房屋要全部拆除,避免出現回遷、“一戶多宅”等問題。按照建設用地減量原則,搬遷後騰退的土地,除村莊建設發展規劃明確的集體建設用地外,全部納入留白增綠用地範圍。
(三)搬遷範圍
將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受洪水威脅地區及飲水困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納入本輪搬遷範圍,其中,險村、險戶和低收入村、低收入戶為重點搬遷對象。根據規劃國土部門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情況和有關區農民搬遷意願調查情況,本輪搬遷涉及門頭溝區、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和延慶區,共計40個鄉鎮、120個行政村、12000戶、27000人。其中,地質災害易發區4400戶、12500人,生存條件惡劣地區7600戶、14500人。
房山區按照本區既定政策自主實施山區農民搬遷工程。
(四)搬遷時限
為期5年,即2018年至2022年。
二、政策措施
(一)科學合理保障新址用地。深入細緻開展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環境影響評價等前期工作,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拆佔、拆建比例,減少新址佔地,增加綠化用地。有關區要探索完善跨區域搬遷模式,通過土地置換、土地資源股權分配等方式,為搬遷村提供安全新址。選址不得佔用基本農田,確需佔用一般耕地、林地或其他農用地的,由所在區政府優先安排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山區農民搬遷工程實行“先建後拆”,原址復墾後置換建設用地指標。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險村、險戶緊急避險搬遷用地手續,按照規劃國土部門有關規定加快辦理。
(二)多方籌措資金。山區農民搬遷工程建設資金採取市、區政府補貼一部分、部門整合一部分、社會有序投資一部分、村集體和農民自籌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多層次籌措。市級財政按搬遷農民每人2.7萬元的標準,對建房資金給予直接補助;按搬遷農戶每戶6萬元的標準,對搬遷新址地質災害評估、地質勘察等前期工作費用以及場地平整、防護工程建設等給予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由區政府統籌使用;按搬遷農戶每戶1萬元的標準,對村集體組織農民拆除舊房、清運垃圾費用予以補助,原址場地平整後兌現補助資金。區政府根據實際,在市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安排相應配套資金。搬遷村享受美麗鄉村建設各項扶持政策,用以解決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整合農宅抗震節能、京津風沙源治理、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等政策和農村綜合改革資金、農村殘疾人危舊房翻建維修補助等,加大對山區農民搬遷的支援力度。
(三)強化産業支援。堅持生態建設優先,做好搬遷村産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大力培育特色農業、生態産業和休閒旅游業,引導搬遷農民就近就業創業增收。要做好搬遷村産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動態評估。
三、組織實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由市農委牽頭,市規劃國土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園林綠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文物局和市殘聯為成員單位的山區農民搬遷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確認年度計劃,整合政策資金,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檢查督導工程進度。要加強對山區農民搬遷工作的考核評價,對搬遷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強化屬地責任。有關區政府是實施新一輪山區農民搬遷工程的責任主體和工作主體,要嚴格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建立由區長擔任召集人,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山區農民搬遷聯席會議制度,組織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山區農民搬遷工作。要認真制定搬遷村的村莊規劃、年度計劃、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依法依規、紮實有序推進搬遷。搬遷村各項材料準備齊全後,由鄉鎮政府提請區聯席會議審定。年度計劃由區政府核實、審定、匯總後,報送市農委確認。要嚴格按照村莊規劃建設,嚴禁私建、擴建,嚴禁建設小産權房和進行房地産開發。要加強工程監理,新建住宅應達到本市抗震節能標準。
(三)嚴格過程監督。山區農民搬遷工作要嚴格遵循農民申請、實地勘察、公示復核、簽訂合同等流程,嚴格履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程式。有關區政府要堅持建管並重,逐戶建立檔案,留存文字、圖片、影像資料。搬遷任務完成後,區政府要對照搬遷計劃進行自查,市相關部門要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核查驗收。
(四)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網路等多種形式,開展地質災害警示教育,提高山區農民防災避險意識;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關切,營造全社會支援、參與山區農民搬遷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2018年至2022年山區農民搬遷計劃任務表
附件
2018年至2022年山區農民搬遷計劃任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