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務流通字〔2017〕1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進一步優化連鎖便利店發展環境的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聯繫人:市商務委 耿英貞;聯繫電話:87211820)
進一步優化連鎖便利店發展環境的工作方案
便利店是以滿足日常便利性消費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具有商品品類精細、品牌豐富、購物便利快捷等特點,是重要的便民服務業態之一。近年來,我市便利店業態連鎖化、規範化、品牌化、服務多樣化發展趨勢明顯,在改善民生、擴大消費、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等方面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店舖選址難、運營成本高、行政許可周期較長、搭載服務種類有限等問題。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優化連鎖便利店發展環境,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加快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按照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要求和《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堅持促進與規範並重,將優化環境與依法管理相結合,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本方案,本市連鎖便利店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連鎖便利店的總體數量和覆蓋率進一步擴大。到2020年,連鎖便利店數量達到3000家左右,其中中心城區達到2000家以上,實現中心城區社區全覆蓋,24小時便利店佔比達到50%以上,空間佈局趨於合理,服務種類更加豐富,服務品質和水準進一步提升,讓老百姓生活消費更便利、更舒心、更放心。
三、主要任務
1.拓展發展空間。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及其實施意見中明確的基本便民商業配置指標,確保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研究制定《居住配套商業服務設施規劃建設使用管理辦法》,保障連鎖便利店基本便民商業服務設施配置。統籌利用疏解騰退空間,優先佈局連鎖便利店等生活性服務業網點。(市商務委)
2.加大資金支援力度。支援連鎖便利店企業新開店舖、新建或改造加工配送中心;引導連鎖便利店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開發和升級管理資訊系統,提升供應鏈和銷售端協同能力;引導連鎖便利店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供更多便民服務。市區兩級政府協同,對搭載早餐或蔬菜零售等部分便民服務的連鎖便利店,在租金上給予財政補助。(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3.實行“一區一照”登記。市商務委根據連鎖便利店的業態標準和經營服務規範,結合本市連鎖便利店業態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試點企業名錄。市工商局對進入試點企業名錄的連鎖便利店企業實行“一區一照”登記,試點企業在本市同一行政區內選擇一個“總店”作為本區的管理機構,新開門店辦理工商登記註冊時,只要經營場所符合本市住所登記的相關規定,並提交合法有效的經營場所證明文件,可不再辦理單店工商營業執照,將經營場所記載於“總店”營業執照。食藥監部門依據工商部門頒發的“一區一照”營業執照為各分店辦理食品經營許可。企業應將“總店”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分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置於該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對試點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試點企業名錄每季度更新一次。試點企業應簽署誠信經營承諾書,加強內部管理,履行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對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約談並責令其整改或取消其試點資格。(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
4.縮短食品經營許可辦理時長。在全市開通食品經營許可快速通道,連鎖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佈局的,可不進行現場核查。如必須進行現場核查的,壓縮現場檢查時間,辦理總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2個工作日。(市食藥監局)
5.簡化食品經營許可現場審查流程。連鎖便利店企業由總部向市食藥監管局申請,集中提交“佈局流程圖”予以統一審核,市局審核通過的移交各區分局。各區分局在現場檢查、日常監管時,僅審核其現場條件是否與佈局流程圖一致 ,提升行政許可效率和服務水準。(市食藥監局)
6.創新搭載服務許可監管模式。對於連鎖便利店新增的洗衣代收、代收代繳水電費等符合開辦要求的便民服務項目,工商部門依法予以支援。連鎖便利店出售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飲品,或以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為原材料,由自動化設備完成製作、銷售等後續工序的飲品,按散裝食品銷售的經營項目進行許可,無需標注為自製飲品制售項目。允許便利店內設立簡易就餐區。加強食品經營日常監管工作,明確相關促進便利店健康發展的措施,強化鼓勵支援,提升管理服務水準。(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
7.強化基層業務培訓。強化業務培訓,加大對基層部門受理業務的指導力度,確保全市各區在“一區一照”登記、食品經營許可工作中標準一致、程式一致。針對連鎖便利店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開通便民熱線,專門受理政策諮詢、督辦許可相關行政行為。(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
8.從嚴把控商品品質。加強便利店所售商品品質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品品質違法行為,督促經營者履行商品品質義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雙隨機”抽查機制,積極引導便利店做好年報資訊公示,探索建立跨部門聯合檢查機制。(市工商局)
9.加強信用管理。採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促使市場主體強化主體責任,在安全生産、品質管理、行銷宣傳、售後服務、資訊公示等各方面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對失信企業開展聯合懲戒。引導連鎖便利店企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開展行業規範宣貫,倡導行業自律。(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
10.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積極落實食品安全等主體責任。總部應對各門店實行統一配送,對各門店的經營行為進行統一管理,按照要求進行巡查和自檢,各門店應保留總部的配送記錄、巡查記錄等資料備查。(市商務委、市食藥監局)
四、工作要求
1.明確實施範圍。本方案所提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是指實行“統一品牌、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的運營管理模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有5個或以上直營門店的連鎖便利店。進入“一區一照”登記的試點企業,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有10個或以上直營門店。
2.部門協同推動。建立促進連鎖便利店發展的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市商務、市工商、市食藥監、市財政及各區要按照職責,做好頂層設計,分工負責,研究破解難題,從機制層面推進連鎖便利店營商環境的改善。
3.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途徑、採取多種方式宣傳連鎖便利店等便民服務的發展情況,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讓更多的消費者知曉便利店等便民服務設施位置和服務內容,營造良好氛圍和輿論監督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