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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5-09-29
  5. [成文日期] 2015-09-2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9-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本市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公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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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的文件要求,本市自2015年9月29日起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範圍

  本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包括全市範圍內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上含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本次改革範圍。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的可以享受“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政策。

  二、改革內容

  2015年9月29日起,本市新設企業由分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品質技術監督部門、稅務部門、統計部門申請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改為通過“一表申請、一窗受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一照一碼”登記實行前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變更或換照的,核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並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後,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自然失效。

  企業辦理相關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和提交材料規範,可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下載,也可在各級登記機關窗口領取。

  三、其他事項

  2015年9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企業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企業設立和變更換照均無須交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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