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7-22
  5. [成文日期] 2023-07-21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3〕1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7-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35期(總第815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字號:        

京政發〔2023〕1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見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見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立足新時代首都發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結合本市實際,著力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紮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新時代首都發展為統領,堅持“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品質發展。更好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制度規則統一為基礎,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功能載體建設做好服務;更好發揮首都市場潛力優勢,以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更加突出首都資源稟賦特點,以商品和服務市場運作效率為關鍵,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打造高品質發展高地;更加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以高水準協作為先行示範,為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提供重要引擎;更加強化市場綜合監管效能,以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為目標,推動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市場活力充分釋放;更加聚力國際先進的制度型開放,以“兩區”建設為強大動力,著力打通制約經濟迴圈的關鍵堵點,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堅強支撐,為提升國內大迴圈內生動力和可靠性、增強對國際迴圈的吸引力和推動力貢獻首都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首善標準,堅定不移深入推進高水準改革開放,主動謀劃突破性政策,積極向國家爭取授權,為國家試製度、為經濟增動力。基本原則包括:

  ——堅決貫徹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框架體系,全面執行“五統一、一規範”制度建設要求。

  ——堅決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增強國內大迴圈動力和可靠性。

  ——堅定不移深化改革開放,增強國內外大迴圈的動力和活力。

  ——堅定不移以首善標準抓好貫徹落實,為推動新時代首都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堅持服務大局,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前提下,爭當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排頭兵。

  ——堅持推進“兩區”制度型開放,引領國際標準,為實現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迴圈創造條件。

  二、嚴格落實統一的市場基礎制度規則,全面服務國內大迴圈

  1.嚴格落實産權保護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機制,研究制定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意見,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規範化。強化知識産權全鏈條保護,支援利用優先審查、快速預審等多種途徑,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現代種業等新領域新業態高品質專利獲得快速審查。加強商標行政糾紛的源頭治理和對商標惡意註冊等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深入推進知識産權證券化試點,探索市場主導的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知識産權保險模式。

  2.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統籌做好增量審查與存量清理,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權威性。承接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國家試點,建立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制定本市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市場準入顯性和隱性壁壘。

  3.嚴格維護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程式規定,規範審查程式。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産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優化完善産業政策實施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4.全面推行社會信用制度。推動出臺本市社會信用條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推進公共信用資訊和金融信用資訊共用整合,積極爭取打通市場主體登記、稅務等底層數據,在依法合規保障市場主體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構建信用資訊共用機制。建立信用資訊修復協同聯動機制,實現市場監管等領域信用修復資訊與信用平臺網站及時共用、及時更新。持續推進告知承諾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告知承諾審批與監管銜接,在重點領域推出一批告知承諾審批事項。全面推行“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推進“6+4”一體化綜合監管落地見效。滾動更新本市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依法依規採取限制市場或行業進入等措施,確保過懲相當。

  三、探索實施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進一步暢通經濟迴圈

  5.強化科技創新領先優勢。健全全國性技術交易市場,依託中國技術交易所,積極爭取建設全國性技術交易服務平臺,完善科技成果市場化定價機制,推動與上海、深圳共研共建交易流程規範和交易資訊共用機制。開展交叉研究平臺考核與績效評估,進一步推進大設施平臺運作管理,完善科技資源共用服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級創新平臺發展支援,推動區塊鏈、新能源汽車等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發展。持續支援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出臺支援新型研發機構高品質發展實施辦法。持續推進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措施落深落細,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先行先試政策擴大到中關村示範區全域施行。深化校企合作,支援企業與在京高校院所共建積體電路等重點領域産教融合基地、特色研究院、交叉學科實驗室。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慧創新策源地,引導企業、高校、新型研發機構、開源社區等協同攻關。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立法。

  6.促進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推動《關於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進一步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實施意見》落實,創建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率先推進數據資源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産品經營權的結構性分置制度先行先試,依託依法設立的交易場所開展數據資産登記,推進國家數據知識産權登記試點。推廣公共數據專區應用經驗,加快完善和推進醫療、交通、信用、空間等領域公共數據專區建設,創新公共數據有條件有償使用模式,探索公共數據有償收益和增值服務等。制定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標準規範,建立各部門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清單,探索全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價值分享和收益分配機制。升級改造北京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積極對接全國一體化政務數據資源庫和目錄體系,持續按照規定擴大數據無條件開放規模。建立數據資産評估標準和登記評估機制,探索數據資産入表新模式,支援擁有合法數據來源的市場主體開展數據入股、數據信託等數據資産金融創新。提升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能級,建立數據交易指數和價格形成機制,制定數據交易場所管理制度。探索推動數據資産價值實現,加快培育數據交易撮合、評估評價、託管運營、合規審計、爭議仲裁、法律服務等數據服務市場。推動建設基於下一代網際網路、數字對象架構的數聯網、可信數據空間等關鍵技術,構建面向全球平等開放的數據基礎設施。

  7.深化資本市場全要素全鏈條改革。全力服務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持續承接國家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實施全國統一監管標準,推動支付清算、登記託管、增信評級、資産交易、數據管理等重大項目落地。加強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和全國性證券市場板塊間合作銜接,積極爭取打通系統間股權登記、後臺轉板通道,探索場內場外登記結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優化北京證券交易所市場生態,加快推進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建設,推動北京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建設、REITs發行、與香港交易所互聯互通以及紅籌企業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等方面改革儘快落地。推動中關村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探索拓展數字人民幣應用。

  8.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和勞動力市場。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跨區域補償機制,規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綜合考慮補充耕地成本、資源保護補償和管護費用等因素,制定市級耕地佔補平衡指標調劑指導價格。依託中央商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金科新區、張家灣設計小鎮等區域産業基礎,集聚會計審計、資産評估、管理諮詢、人力資源等國內外知名的專業服務機構,建設一批專業服務綜合性示範區。

  9.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能源和生態環境市場。積極爭取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在京落地,探索研究全國電力市場基礎交易規則,健全多層次電力市場交易體系。率先建立綠電消納碳市場補償機制,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加大綠電消納力度。將低碳出行碳減排納入碳市場交易,擴大應用場景範圍。推動北京綠色交易所承擔全國自願減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建立健全配額管理、交易監管、核查核證等機制。支援北京綠色交易所探索開展綠證交易的機制創新。

  10.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用。落實“管辦分離”制度,完善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相關標準,構建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交易服務體系。堅持“應進必進”,動態修訂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深化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相容互認國家營商創新試點任務,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積極破除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交易壁壘。在政府採購領域,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統一政府採購示範文本,加強智慧監控,依法支援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四、加快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標準統一,提高經濟運作效率

  11.深化品質認證制度改革。開展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制度創新,擴大試點應用,擴圍“白名單”,為積體電路、汽車製造、資訊技術等重點産業企業開通自我承諾、自主申報、自動獲證、信用監管的便捷通道。支援社會機構開展檢驗檢測業務,持續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

  12.全面提升消費服務品質。持續完善並嚴格執行缺陷産品召回制度,推動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暢通異地、異店退換貨通道,提升消費者售後體驗。持續開展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網路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消費評價數據的公示和管理,進一步優化網路交易群眾訴求解決機制,探索推進“訴求即辦直通車”流程。全面落實《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督促經營者執行預收資金存管制度,開設專用存管賬戶,嚴厲打擊單用途預付卡領域違法行為。培育數字消費新場景新生態,建設智慧商圈數字孿生底座,鼓勵有條件的平臺企業面向國際市場開發産品、提供服務。擴大綠色智慧消費,將智慧穿戴産品、人工智慧終端等新型産品納入“京彩·綠色”消費券適用範圍。激發國際消費能力,加大高端零售和餐飲首店落戶“雙樞紐”支援力度。推動建設醫療服務藥品資訊統一市場,探索按照市場化原則建設市級電子處方中心,推動處方資訊統一歸集和處方藥購買、資訊安全認證、醫保結算等事項“一網通辦”。

  13.完善重點領域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數字經濟標準創制,鼓勵行業協會、産業聯盟和企業參與制定數字經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自主制定一批數字經濟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在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框架下,開展政務雲、京辦、京通、京智等共性基礎平臺及政務數據溯源、數據品質評估等標準規範研究制定,推進一批數字孿生、區塊鏈等核心技術標準制定。深入開展人工智慧社會實驗,以加快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為重點,探索建立智慧家居、安防等智慧設備標識制度。推動制定智慧社會治理相關標準,探索人工智慧應用領域立法。支援微芯研究院聯合國內有影響力的標準化組織推進區塊鏈標準體系建設,探索將長安鏈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為國家標準。持續完善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標準體系建設。

  五、全面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14.全面提高市場綜合監管效能。加快建設全國市場監管數字化試驗區,推動監管業務數據全量匯聚、高效共用、業務協同,實現市場準入、事中監管、執法辦案、接訴即辦等業務多級聯動和智慧決策。全面推行智慧監管,探索在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文化旅遊等領域運用現代資訊技術實施非現場監管。持續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統一公正監管,依紀依法嚴厲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對食品藥品安全等直接關係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點領域,常態化開展專項檢查,落實最嚴謹標準、最嚴格監管、最嚴厲處罰、最嚴肅問責。探索異地網監部門協作機制,在網路違法案件查處、數據協查等方面開展異地協作。對新業態新模式堅持監管規範與促進發展並重,完善深化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探索研究包容審慎監管政策,及時填補法規和標準空缺。

  15.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承接國家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試點,制定經營者集中申報系列指南,對部分適用經營者集中簡易程式的案件開展反壟斷審查工作。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加大反壟斷執法機構對涉嫌壟斷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持續開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健全跨部門跨行政區域的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協作聯動機制。針對新能源汽車、資源開發、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等領域開展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治理。制定招標投標負面清單,明確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情形和責任。持續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全面清理歧視外資企業和外地企業、實行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及時廢止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內容的政策措施,對新出臺政策嚴格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建立經營主體反饋問題快速響應機制,將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舉報納入“12345”市民服務熱線接辦事項,按照“接訴即辦”原則實施核實督辦回訪等閉環管理。制定數據流通和交易負面清單,建立數據生産流通使用全過程的合規公證、安全審查、演算法審查、監測預警等制度,探索數據流通的敏捷監管、觸髮式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等新型監管模式。糾治行業協會商會依託行政機關、利用受行政機關委託事項或利用行業影響力強制服務、強制入會、違規收費等行為。

  六、全力推進京津冀市場高水準協作,爭當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排頭兵

  16.大力推進京津冀政務服務合作。推動建設通州北三縣營商環境協同改革先行示範區。推動組建京津冀大設施聯盟,與粵港澳大灣區等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立重大科技研發平臺資訊資源共用和交換機制。持續推動京津冀政務服務事項“同事同標”,推動高頻電子證照在京津冀區域互認應用。在國家“跨省通辦”事項基礎上,探索推動更多京津冀特色“通辦”事項。試點開展營業執照異地“辦、發、領”一體化服務體系建設。針對京津冀區域內高頻涉稅政務服務事項,持續梳理和公佈三地通用的“辦稅指南”,對清單內事項形成一套業務標準、一套辦理流程,做到無差別辦理。

  17.持續深化京津冀信用監管聯動。持續優化區域信用環境,推進首批8類公共信用資訊跨地區共用,進一步完善京津冀公共信用資訊標準體系,統一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等級標準,推動信用評價結果跨地區互認。在交通、金融、醫療等重點領域推進跨區域試點,加快建成京津冀區域“標準協同、資訊共用、結果互認、應用聯動”的信用合作共建機制,打造全國區域信用合作示範樣板。不斷完善京津冀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安全監管協同合作機制,確保跨區域安全風險處置協同高效。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首違不罰”事項快速辦理。推進京津冀三地稅收協定執行口徑統一,建立三地非稅徵管協同工作機制。

  18.持續推進京津冀跨境貿易協同發展。進一步深化京津冀通關便利化改革,強化京津冀三地口岸合作機制,依託京津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動三地空港、陸港資訊互聯互通,鼓勵企業“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進口“船邊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裝”,配套實施匯總徵稅、多元化稅收擔保等便利化政策措施。完善“通道+樞紐+網路”物流體系,加強與天津港、唐山港、黃驊港等港口群對接,優化區域集裝箱、大宗散貨物流運輸佈局,構建暢通、高效海陸一體運輸體系。

  七、深入推進“兩區”制度型開放,有力支撐國內國際雙迴圈互促共進

  19.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在京設立和發展,優化認定標準,簡化辦事流程,落實人才服務、科研激勵、知識産權保護、屬地保障、資金支援等措施。以國際研究型醫院為載體,探索實施加速研發轉化的創新政策。積極爭取國際科學中心合作聯盟獲批建設。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聯合國(境)外創新資源,圍繞全市重點領域設立聯合實驗室或實施聯合研發計劃。支援創新主體開展開放科學實踐,與國際科技組織構建科技交流合作新模式,擴大創新資源共用、加強軟硬體設施共建、開展創新治理研究。高水準辦好中關村論壇、國際基礎科學大會、雁棲青年論壇、雁棲湖論壇等國際科技交流活動,高標準舉辦生命科學國際高峰論壇和全球能源轉型高層論壇,全面提升論壇國際關注度。

  20.促進關鍵要素雙向開放流動。分類分級推動數據安全有序跨境流通,持續推進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落地實施。持續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引聘一批國際知識産權仲裁專家。支援建設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知識産權服務平臺,打造國際知識産權價值實現高地。持續實施國際人才服務保障全環節改革,加快高品質人才社區建設,建立外籍人才服務網路體系。加強科技領域人才支撐,推廣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按照有關規定擴充外國高端人才和專業人才認定範圍,在外籍人才聚集的重點區域,試點開展工作許可審批權下放。持續探索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制度,滾動制定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升級版。擴大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範圍,探索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政策。優化境外直接投資(ODI)辦理流程,提高企業境外投資備案效率。

  21.完善超大城市現代流通網路。系統建設規模化、集約化現代流通網路,從國際國內兩個維度推動要素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確保産業鏈供應鏈穩定高效順暢。打造世界級機場群,協調優化首都國際機場和大興國際機場航路航線結構,大力發展貨運航線,提高航班時刻資源使用效率,推動形成具有國際一流競爭力的“雙樞紐”機場格局。推進更高水準貿易便利化,爭取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範區落地,高標準建設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制定實施新一輪貿易便利化改革措施。做大做強航空維修、航空租賃産業,推動航空器材維修企業適用借助綜保區通關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政策。推進跨境投融資自由便利,探索制定北京自貿試驗區重點領域外資企業投資清單指引,在自貿試驗區選取有條件區域試點“拿地即開工、交房(地)即發證”。

  22.引領國際標準提速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利用和對標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經貿規則和國內最新實踐,形成與國際接軌的投資貿易體系。圍繞生物經濟、知識産權價值實現、數字經濟國際規則等方向開展政策研究,促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約束性條款和相關軟性條款加快落地實施。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通國際規則和數字技術標準制定,探索數據定價、流通等數字交易國際合作,推進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的國際互認。

  八、強化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於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建立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細化任務舉措,統籌解決重點問題;協同津冀相關部門,研究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若干措施。建立評估督辦機制,開展典型案例通報約談和問題整改,狠抓政策落實落地。注重經驗總結,認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重要事項、重大進展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制定推進落實措施、細化支援政策,將各項任務舉措納入年度重點任務;強化上下聯動和部門間協同,及時縱向對接有關國家部委,結合工作實際,用改革的思維、創新的辦法,加快推動重點措施落地見效。

  (三)開展自查清理。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用好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典型案例歸集通報制度,定期開展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情況的自查清理。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及時總結上報進展情況。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