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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國內貿易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11-04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6〕5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11-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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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16〕50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精神,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致富、繁榮城鄉經濟中的重要作用,緊密結合本市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合作經濟基本屬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為核心,以提升為農服務能力為根本,以創新供銷合作社治理機制為重點,按照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一二三産業融合、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方向,穩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推動産業轉型升級,著力促進供銷合作社由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全面提升供銷合作社的經濟實力、發展活力和服務能力,努力開創首都特色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力爭全面完成本市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服務體系、經營體系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務,努力打造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作更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成為服務“三農”和城鄉居民生産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成為各級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為農服務骨幹力量,切實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供銷合作社治理機制

  1.推動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市供銷社)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以市供銷社全資企業——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為投資運營平臺,以管資本為主對社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聯合社社有資産出資人與管理權合一,加強社有資産運營管理,實現資源整合、統一規劃、統籌佈局、高效運作,促進社有資産保值增值。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適時改制為北京供銷集團,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由傳統管理、分散經營向現代管理、集約經營轉變,不斷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

  2.健全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市供銷社要履行領導本市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職責,研究制定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服務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並切實加強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産監管、教育培訓。各區聯合社要組織實施好基層社改造,強化市場運營,搞好直接面向農民的生産生活服務網點建設。加強聯合社各層級間的合作,強化為成員社服務、為基層社服務的工作導向。落實聯合社對成員社的資産監管職責,完善聯合社對成員社的工作考核機制,建立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

  (二)優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

  1.完善為農服務體系。根據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生産生活實際需求,推行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積極延伸農業服務鏈條,加快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在農業生産、農産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農機作業、收儲加工、技術推廣、技能培訓等系列化服務。

  2.提升流通服務水準。加強供銷合作社農産品加工配送、冷鏈物流、包裝倉儲、連鎖分銷等流通網路建設,推進多種形式的産銷對接,著力構建佈局合理、一網多用、雙向互通、城鄉雙贏的流通服務體系。繼續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健全農資、農副産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

  3.打造綜合服務平臺。結合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基層服務網點,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功能,逐步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為城鄉居民提供日用消費品、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就業培訓等多樣化服務。統籌整合供銷合作社資源,積極開展社會化合作,大力發展生態養生、文化創意、企業孵化、休閒觀光、鄉村旅遊等新興服務業。

  4.發揮公益服務作用。科學高效提供農資供應、配方施肥等服務,推進農藥減量控害與化肥減量增效,促進農産品安全和生態環境改善。積極參與美麗鄉村建設,規範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促進資源迴圈和高效利用。積極承擔國家、本市重大活動的物資供應服務保障和救災應急物資儲備任務。

  (三)創新供銷合作社服務方式

  1.加快發展“網際網路+”服務。支援供銷合作社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為發展智慧農業提供服務支撐。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推進網路交易體系建設,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2016年市供銷社電子商務平臺正式上線運營,並與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電子商務平臺實現對接。

  2.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支援供銷合作社依法開展涉農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典當、擔保、保險、合作發展基金等金融服務業務。推進設立北京供銷發展合作銀行,為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便捷、低成本、差異化的金融服務。

  (四)增強基層社服務活力

  1.加快推進基層社改造。按照強化合作、農民參與、為農服務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社改造。經濟實力較強的基層社要擴大服務領域,積極發展生産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信用合作,加快辦成以農民為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對經濟實力較弱的基層社,要採取政策引導、聯合社幫扶、社有企業帶動等多種方式,著力提升服務能力,不斷強化與農民的聯合與合作。

  2.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立足區域優勢資源和特色農業,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用利益等方式,創辦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産權清晰、帶動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自願的前提下,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當地優勢産業開展系列化服務。加強基層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農技推廣機構、龍頭企業等的合作,形成服務農民生産生活的合力。

  (五)推動社有企業發展

  1.深化社有企業改革。堅持市場化、專業化方向,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形成權責明確的管控體系,切實增強社有企業發展活力。社有企業改革要公開透明、規範操作,要有“防火牆”“隔離帶”,切實防止社有資産流失。

  2.做強做優社有企業。拓展社有企業經營範圍和服務領域,促進工農産品雙向流通、城鄉産業緊密融合,推動社有企業轉型升級。加強各層級社有企業間的産權、資本和業務聯結,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促進資源共用,實現共同發展。推進社有企業並購重組,促進優質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加快在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步伐,著力提升社有企業為農服務實力。

  (六)加強供銷合作社自身建設

  要增強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轉變行政化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場的辦法不斷破解體制機制難題,著力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堅持合作制原則,強化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健全供銷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完善合作制治理結構。構建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的雙線運作機制。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廣泛吸引各類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著力培養一批懂市場、會管理的優秀企業家,造就一支對農民群眾有感情、對合作事業有熱情、對幹事創業有激情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切實提高為農服務能力,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把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納入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協調推進。由市國資委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市農委、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北京銀監局、北京保監局、市供銷社等單位,建立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協調機制,統籌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檢查各項任務落實情況。

  (二)切實落實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援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按照職責分工,制定並落實好相關配套措施,形成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合力。各區政府要結合實際認真組織本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確保穩妥有序。市供銷社要切實加強對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統籌規劃、政策指導、督促落實、考核評估等工作,通過改革更好地發揮供銷合作社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

  (三)加強政策支援

  將農資供應、農産品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支援供銷合作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進行不動産確權登記。支援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土地託管、土地流轉工作。支援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農産品冷鏈物流項目建設。支援供銷合作社利用所屬教育培訓資源,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農産品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培訓及有關技能評級、鑒定工作。抓緊處理供銷合作社財務挂賬、金融債務、社有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等歷史遺留問題。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産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佔供銷合作社財産,不得將社有資産納入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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