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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解讀

日期:2016-11-28 10:11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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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日前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16〕5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作為本市貫徹落實中央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精神的重要文件,《實施方案》經過充分醞釀,總結以往改革實踐,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最新文件要求,借鑒各地政策和做法,多方徵求意見建議,並報經市政府會議審議研究、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核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正式發佈。

  明確總體目標

  到2020年,力爭全面完成本市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服務體系、經營體系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務,努力打造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作更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成為服務“三農”和城鄉居民生産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

  完善治理機制

  推動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市供銷社)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以市供銷社全資企業--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為投資運營平臺,以管資本為主對社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聯合社社有資産出資人與管理權合一。北京供銷社投資管理中心適時改制為北京供銷集團,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同時,進一步健全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

  優化服務功能

  完善為農服務體系。推行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積極延伸農業服務鏈條,加快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

  提升流通服務水準。加強現代流通網路建設,推進多種形式的産銷對接,着力構建佈局合理、一網多用、雙向互通、城鄉雙贏的流通服務體系。

  打造綜合服務平臺。利用基層服務網點,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為城鄉居民提供多樣化服務。統籌整合資源,發展生態養生、文化創意、鄉村旅游等新興服務業。

  發揮公益服務作用。提供農資供應、配方施肥等服務,促進農産品安全和生態環境改善。承擔國家、本市重大活動的物資供應服務保障和救災應急物資儲備任務。

  創新服務方式

  加快發展“網際網路+”服務。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為發展智慧農業提供服務支撐。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

  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支援供銷合作社依法開展涉農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典當、擔保、保險、合作發展基金等金融服務業務。推進設立北京供銷發展合作銀行,為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便捷、低成本、差異化的金融服務。

  加快社企發展

  深化社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形成權責明確的管控體系,切實增強社有企業發展活力。

  做強做優社有企業。拓展社有企業經營服務領域,推動轉型升級。加強各級社有企業産權、資本和業務聯結,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推進社有企業並購重組,促進優質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加快掛牌上市步伐。

  加強政策支援

  將農資供應、農産品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

  支援供銷合作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進行不動産確權登記。支援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土地託管、土地流轉工作。

  支援供銷合作社利用所屬教育培訓資源,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農産品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培訓及有關技能評級、鑒定工作。

  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産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佔供銷合作社財産,不得將社有資産納入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

  此外,《實施方案》還從增強基層社服務活力、加強供銷合作社自身建設、強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實施方案》目前已正式印發,為本市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適時提供了政策依據和行動指南,將有力促進本市供銷合作社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體制,創新機制,推進轉型,加快升級,全面提升綜合經濟實力、持續發展活力和為農服務能力,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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