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5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2〕1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1期(總第76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實施“三大工程”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字號:        

京政辦發〔2022〕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關於實施“三大工程”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關於實施“三大工程”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高新技術企業是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主力軍,是助力經濟高品質發展的中堅力量。為進一步支援和服務本市高新技術企業高品質發展,形成梯次接續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格局,有力支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三大工程”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築基擴容”“小升規”“規升強”三大工程,健全培育和支援服務體系,分階段助力企業發展。“築基擴容”是指每年培育一批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和發展潛力的企業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是指每年支援一批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加快具備持續創新能力和一定的規模經濟效益;“規升強”是指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和經濟貢獻的高新技術企業。

  (一)“築基擴容”工程

  1.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體系。各區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同)遴選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培育清單。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庫中註冊成立未滿兩年的科技創新型企業,自動納入培育清單。培育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各區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激勵納入培育清單的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並做好政策培訓和“一對一”輔導服務。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後備力量。(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引導市場機構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培育。支援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孵化機構、科技類社會組織加強專業孵化能力建設,組建專業運營團隊,搭建專業服務平臺,通過提供創業輔導、早期投資、資源對接等服務,促進在孵企業快速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將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服務成效列入市區兩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認定條件和對各類創業孵化機構、服務機構的評估指標,對服務成效突出的機構給予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科協,市教委,各區政府)

  3.深入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報備即批准”試點。在京從事積體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生産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對滿足從業一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0%條件的,實行“報備即批准”。(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4.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精簡流程、材料、時限。開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與服務模組,依託全市政務數據共用機制,通過市大數據平臺實現各部門涉企數據的共用使用,對可通過跨部門共用獲取的企業資訊,企業可不提供相關材料。強化資訊技術應用,實現資訊自動比對、數據輔助驗真、智慧輔助評審,做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全程網辦,提高認定評審效率。(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産權局)

  (二)“小升規”工程

  5.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支援服務體系。各區政府推薦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納入“小升規”企業清單。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各區政府應配備服務專員,主動為企業精準推送政策資訊,做好輔導服務,對本文件規定的各項支援政策,確保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6.加大對“小升規”企業支援力度。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設立專項資金,對新納入清單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援,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在落實創新政策以及人才、金融、市場、空間及用地等方面加大對企業的精準扶持力度,支援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人才工作局,各區政府)

  (三)“規升強”工程

  7.做好對“規升強”企業的跟蹤服務。各區政府推薦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納入“規升強”企業清單,將清單內的企業納入本市財源建設重點企業範圍和“服務包”工作機制。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做好對企業經營的監測服務,落實好各項支援政策。(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8.支援“規升強”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支援企業牽頭組建技術創新中心,整合産業鏈、創新鏈資源,開展産業關鍵技術創新。支援企業通過“揭榜挂帥”等方式徵集揭榜單位,解決産業鏈、供應鏈“卡脖子”問題,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中關村“強鏈工程”予以支援。(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二、支援創新要素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

  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援力度,強化融資、人才服務保障,支援拓展産品市場渠道,完善空間和用地供給,優化創新要素配置,著力為“小升規”“規升強”企業做大做強提供精準支援。

  9.支援企業增強技術創新能力。

  (1)落實好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支援符合條件的“小升規”“規升強”企業率先落實國有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升規”“規升強”企業出資與國家或北京自然科學基金聯合設立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國資委)

  (3)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本市佈局建設的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區塊鏈、車聯網等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及各類共性技術平臺。發揮首都科技創新券、中小企業服務券作用,對企業使用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資源以及知識産權、法律等創新創業服務資源進行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4)分領域、分專題舉辦企業與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對接洽談會,促進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將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並實現在京轉化落地的企業,納入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支援範圍,給予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5)支援企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中國(中關村)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通道,實現專利申請快速審查、快速確權。(責任單位:市知識産權局)

  (6)實施“千人進千企”行動,從在京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有針對性地徵集遴選科研人員作為産業特派員,深入企業開展科技諮詢、技術診斷、産品開發、成果轉化等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技術、産品等方面的難題。(責任單位:市科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10.加強對企業的融資服務。

  (1)支援金融機構開發針對企業的專項信貸産品,給予其一定額度的綜合授信,並在貸款利率、擔保費率上給予優惠。落實好科技創新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加大對企業支援力度。按年度對企業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情況開展監測分析。(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鼓勵各區政府對銀行、擔保機構因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創新型信貸、擔保産品而發生損失的,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3)完善企業與北京科技創新基金、高精尖産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的對接機制,對“小升規”“規升強”企業加大投資服務力度,每月組織分領域、分專題對接會1次以上。(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4)市區兩級投資引導基金共同參與設立産業投資基金,有序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等新型投資模式,支援“小升規”“規升強”企業圍繞産業鏈、供應鏈佈局開展並購重組。(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5)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陸北京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支援全國股轉系統北交所北京服務基地等為“小升規”“規升強”企業提供上市輔導服務。企業因籌備上市需出具相關證明的,中介服務機構需進行現場訪談的,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應予以支援。(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市政務服務局,各區政府)

  11.強化企業人才服務保障。

  (1)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加大對新一代資訊技術、醫藥健康等重點産業人才的引進力度,加大對戰略科學家、首席醫學官、企業創始團隊、優秀青年人才等人才的引進,按照人才需求從住房、簽證、職稱以及就醫等方面量身定制政策服務“套餐”,並依據相關政策為其子女入學提供便利。對企業新建生産基地、實現IPO上市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人才引進獎勵。(責任單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區政府)

  (2)加強企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支援企業積極引進海外人才,參與本市“高聚工程”“科技新星計劃”“青年人才托舉工程”等人才培養計劃。鼓勵具有較強創新能力、服務意願的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探索人才“多點兼職”方式。重點支援“規升強”企業提出急需産業人才清單,深化産教融合,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協,市教委)

  (3)各區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為企業提供工作居住證辦理服務;市區兩級與企業建立住房供需對接機制,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職工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人才工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暢通企業人才招聘渠道,鼓勵企業分領域、分專題聯合舉辦專場招聘會、校園招聘會等,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挖掘匹配,為企業定向精準招聘人才。將企業的人才需求資訊納入人才選聘項目清單,面向全市獵頭機構發佈;獵頭機構依照清單為用人單位選聘人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支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12.支援企業拓展産品市場銷售渠道。

  (1)將企業符合條件的創新産品(服務)納入全市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清單並定期更新。清單資訊向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開放,並通過“中關村新技術新産品首發平臺”定期舉辦發佈、路演、對接等活動。(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支援市屬國有企業利用創新産品(服務)清單,分領域、分專題與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專項對接,促進産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協同,共同打造優勢産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3)支援企業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符合政策要求的企業納入支援範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4)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應向企業推送應用場景需求,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應用場景建設。(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市加快應用場景建設統籌聯席會其他成員單位)

  13.做好對企業的空間及用地服務。

  (1)各區政府建立企業空間及用地需求清單、存量空間及土地資訊臺賬,每季度更新並向相關部門開放。(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為企業精準匹配和推送可用空間資訊,並組織開展空間供需專場對接活動,引導企業在全市合理佈局發展。各區政府根據企業發展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租金補貼支援。(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3)各區政府應通過彈性出讓土地、先租後讓、租買結合等方式,保障“小升規”“規升強”企業的用地需求。對列為重大産業項目的,納入全市重大工程調度,加快土地開發進度。(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

  (4)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小升規”“規升強”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提高容積率的,經核準,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符合條件的實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零收費。(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三、健全工作機制

  加強工作組織實施,用好資訊技術手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督導,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全流程監管,確保政策措施落實落細、見到實效。

  14.加強工作組織。依託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調度會,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各相關部門要在規劃、政策、資金等方面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援。各區政府應落實屬地責任,在土地、空間、資金以及配套服務等方面做好保障,建立主要或主管負責同志牽頭的“企業家服務日”機制,提升精準服務水準,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在京穩定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15.用好資訊技術。加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網路服務平臺建設,嵌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與服務模組,加大對全市涉企政策的整合力度,完善數據匯聚、企業畫像、供需對接、分析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加強資訊精準推送,提供權威精準、通俗易懂的政策服務。(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16.強化評估督導。通過第三方機構對各區政府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以及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高品質發展等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督導,形成年度評估報告報市政府,並向各區政府通報。將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高品質發展情況納入中關村示範區分園創新發展考核評價範圍。及時總結和宣傳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突出成效和典型經驗,引導全市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力度,促進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委宣傳部)

  17.加強監督管理。針對新領域、新業態,強化硬科技導向,探索形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精準案例和工作指引,不斷提高認定品質。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後監管,實現過程全監管、失信強懲戒。對企業、中介機構違法違規騙取、套取政策和資金支援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