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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10-19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8〕3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10-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38期(總第578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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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8〕3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19日

北京市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深化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切實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首善標準,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遵循規律,立足市情,借鑒國際經驗,醫教協同推進全科醫學教育改革,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加快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為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連續統一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鞏固發展,與區域公立醫院水準相銜接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激勵機制基本形成,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明顯提高,城鄉分佈基本均衡,人員結構趨於合理,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係,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不少於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

  到2030年,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和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5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隊伍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相協調,基本滿足健康北京建設需求。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

  1.深化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開辦醫學專業的高等學校,要加強全科醫學學科建設,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全科醫學系或全科醫學學院,健全全科醫學臨床教學基地和基層實踐基地,面向全體醫學類專業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和全科醫學臨床見習實習。高等學校可將符合條件的基層實踐基地建設成為教學基地或附屬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在人員配備、職稱評聘、績效考核等方面給予傾斜;鼓勵具有醫師資格證書的高校教師到基層實踐基地進行執業註冊和全科醫學帶教,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可聘任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將具有碩士學位作為高校評聘全科醫學研究生導師的前提條件。

  高等學校新增臨床醫學、中醫專業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向全科醫學等緊缺專業傾斜,探索中心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向全科醫學專業研究生培養路徑。完善定向醫學生培養制度,利用8至10年時間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定向培養1000名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800名臨床醫學專業大專生,利用5至8年時間培養400名中醫學專業醫學生。(市教委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醫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畢業後醫學教育制度。完善全科住院醫師和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標準,合理安排臨床輪轉和基層實踐的時間及培訓內容,探索助理全科醫師分段培養路徑。適時開展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建立全科師資能力標準,按照臨床帶教和基層實踐要求,分級分類開展全科師資培訓。實行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雙導師制。建立健全以自主培訓為主的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機制,動態調整各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名額,優先保證全科住院醫師招錄規模,2020年,招收數量達到當年總招收計劃的20%。2019年起,農村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或專科醫學生畢業後全部納入全科住院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研究制定鄉村醫生崗位定向培養醫學生畢業後參加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管理辦法和保障措施。

  認定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和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綜合醫院,要增加全科醫療診療科目,設置全科醫學科,以全科醫生培養為目的,聯合醫院相關科室和基層實踐基地等,開展全科醫療、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要完善培訓基地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改善學員住宿條件;要將全科醫學科的臨床教學業績納入醫院內部績效考核,將帶教經歷和教學品質作為全科醫學科人員職稱評聘的重要指標。加強培訓基地的動態管理,開展第三方評估,將全科醫學科建設、招收任務、培訓品質、基層實踐基地教學活動經費保障、是否留用委託培訓人員等情況作為培訓基地考核評估的核心內容。(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中醫局、市醫管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繼續醫學教育。探索建立全科醫生崗位能力測評體系,制定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指南,建設全市統一的繼續醫學教育學習平臺,大力發展“網際網路+繼續教育”和遠端培訓,推廣普及全科適宜技術。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作為全科醫生崗位聘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醫師定期考核的條件,全面提高全科醫生服務能力。

  加快全科骨幹力量培養,到2030年,建設20個市級全科重點學科,培養30名全科領軍人才、80名全科帶頭人、100名全科骨幹。實施基層全科崗位能力鞏固提升計劃,研究制定基層全科醫生診療規範,建設4至5家市級全科醫生繼續教育基地,開展全科醫生專業技能培訓。實施“手拉手”全科共同成長計劃,醫聯體核心醫院每年安排不少於5名專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診、帶教或培訓,每位專家累計出診、帶教或培訓時間不少於2個月,發揮好傳、幫、帶作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科醫生,副主任醫師職稱以下人員每2年到醫聯體核心醫院進行累計不少於1個月的學習,副主任醫師晉陞主任醫師職稱前到醫聯體核心醫院進行累計不少於6個月的學習。實施全科能力拓展計劃,加強全科醫生中醫藥和康復醫學等知識與技能培訓,定期開展面向基層全科醫生的“西學中”培訓。開展成人學歷教育,逐步改善人員學歷結構。

  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非全科專業的臨床醫生,通過全科轉崗培訓成為全科醫生。區級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人員,經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可申請註冊為中醫全科醫師。支援鄉村醫生考取執業醫師資格、助理執業醫師資格或鄉村全科助理執業醫師資格,鼓勵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培訓期間可全額享受政府給予的鄉村醫生崗位補助,培訓完成情況作為鄉村醫生崗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中醫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

  4.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激勵機制。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準,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在建立科學規範績效考核機制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與區域內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準的平衡關係,合理核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工資總量,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承擔高校教學、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等任務的,根據工作量,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適度傾斜。通過多種措施,增強農村基層衛生技術崗位吸引力,促進優秀醫療人才紮根基層。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收入水準,可通過在績效工資內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的方式向全科醫生傾斜,使其與區域內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的工資水準相銜接。全科醫生津貼由區級財政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預算統籌予以保障。獨立設置全科醫學科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等醫療機構要完善內部分配機制,確保全科醫學科的醫務人員收入水準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每人平均收入水準,並適當加大傾斜力度。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經考核後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加強簽約服務品質考核,完善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續約率、服務品質、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為核心內容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將考核結果與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收入掛鉤,確保簽約服務品質。(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各區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陞、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簡化招聘程式,可採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

  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服務期滿6年的全科醫生(不包括免費定向培養醫學生),按照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同學歷給予一次性教育學費補償。探索建立區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統籌管理體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可實行“區招區管街鎮(鄉)用”(區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管理、街道或鄉鎮衛生院使用);對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區招區鎮(鄉)共管村用”(區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區鎮(鄉)管理、村衛生室使用)。(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編辦、市衛生計生委、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完善全科醫生執業準入機制。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健全轉診制度,完善醫保報銷政策,引導居民社區首診,強化全科醫生“健康守門人”作用。落實醫師區域註冊制度,鼓勵引導二、三級醫院醫生到基層多點執業,從事全科診療工作。凡參加全市全科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可申請變更註冊執業範圍或在原註冊執業範圍基礎上增加全科醫學專業執業範圍,允許其在全科轉崗培訓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全科醫學科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參加全科住院醫師和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人員,培訓期間由培訓基地組織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按照專業相符原則組織申請執業註冊或申請變更註冊執業範圍。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及時做好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的註冊工作。(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職稱崗位比例,重點向全科醫生崗位傾斜,優先評聘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基層全科醫生申報高級職稱繼續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全科醫生,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基層全科醫生申報高級職稱時,突出實踐能力的考核評價,外語及科研不做硬性要求,重點考核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健康管理能力,將家庭醫生簽約率、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山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科醫生,在現任職稱履職期間考核合格,達到農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規定年限的,在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工作中給予傾斜。(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持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調整,充分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勞務價值。落實非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和簽約居民協商確定的收費機制。(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實行以政府獎勵為導向、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全科醫生獎勵辦法,提升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地位。市、區兩級定期組織開展全科技能競賽等活動,成績優異者可授予基層衛生技術標兵等稱號;成績特別優異者,優先推薦申報首都勞動獎章、首都青年五四獎章。對長期紮根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全科醫生,優先推薦參加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秀共産黨員等評選,並在全市優秀共産黨員、全市先進工作者等評選工作中給予傾斜。(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中醫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全科醫生服務可及性

  10.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醫療機構相關規劃佈局不對全科診所的設置作出限制,實行市場調節。支援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夥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為居民就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其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鼓勵二、三級綜合醫院與區域內全科診所開展合作,根據實際將其納入區域醫聯體,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暢通轉診渠道。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其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承接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並逐步擴大購買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對具備條件的,可認定為基層實踐基地,承擔全科醫生培養任務。對全科診所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區可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援。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全科診所規範發展。(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中醫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全科醫生緊缺崗位支援計劃。根據服務人口、工作任務、人員編制、經濟條件和保障水準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緊缺崗位數量。依託醫聯體核心醫院,選派全科、內科、老年或急診等專業的醫生到全科醫生緊缺崗位開展為期1年的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納入核心醫院對口支援任務進行統籌管理;對口支援期間,援派醫生保留原單位公職和待遇,服務期滿後仍回原單位工作,並在職稱晉陞、職務聘任等方面優先安排。研究制定考核評價機制和保障措施,確保對口支援取得實效。(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中醫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注重應用新技術輔助全科醫生服務。推行智慧家庭醫生優化協同服務,應用人工智慧、網際網路等技術輔助基層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及照護服務;應用臨床決策輔助系統,提高疾病診治準確性;應用慢病防治指南電子知識庫,實現慢病智慧化、精細化管理;應用可穿戴設備,為簽約居民提供遠端監測和遠端指導。借助物聯網等技術,提供社區藥品配送、資訊查詢、用藥指導等綜合服務。加快建設區域分級診療管理資訊系統,實現區域內醫療衛生機構間資訊共用、遠端預約就診、雙向轉診和遠端會診,提高基層全科醫生服務能力和效率。(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中醫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北京建設的關鍵環節和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試點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居民經基層轉診至大醫院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付一定轉診費用。在縱向合作的緊密型醫聯體實現人員、技術、經費、設備統籌管理使用的基礎上,探索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總額管理,並加強考核,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好全科醫生在醫保控費方面的“守門人”作用,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切實落實投入責任,通過政府投入、單位和基地自籌、社會支援等多渠道籌資,進一步加大對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的支援力度。央屬院校承擔本市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委託任務的,市財政按照央地共建項目給予資金支援。各項補助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佔。建立健全考核評價與經費安排掛鉤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督導考核。加強政策培訓,強化督導檢查和第三方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改革創新典型示範地區和單位。將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醫改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定期調研督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五)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解讀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廣泛宣傳全科醫生成長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全科醫生的了解,為加快培養大批合格的全科醫生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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