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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1-16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6〕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2-1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2016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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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6]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2016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2016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近年來,本市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與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15萬戶的總體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工作任務仍很艱巨。2016年是全面完成總體目標的重要一年,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16〕6號,以下簡稱《意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統籌力度,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務。市政府將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列為績效考核項目。

  二、密切協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實。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科學統籌,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進度,並落實好資金保障、建設用地供應、徵收補償、拆遷安置等各項支援政策,為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順利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同時,要按照《意見》要求,同步做好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

  三、嚴格監督管理,確保安全品質。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始終把安全品質放在第一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實施全過程品質管理,嚴把規劃設計關、工程建設關、竣工驗收關,確保群眾住得放心、生活舒心。

  四、各區2016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完成情況,請於年底前報市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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