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事業發〔2023〕1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評審服務機構:
為向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賦能賦權,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作用,向專業技術人才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根據《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0〕1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3〕號)精神,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放職稱評審許可權
自2023年起將職稱服務管理工作逐步下放至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作為評審服務機構,組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轄區內職稱評審、認定、服務等工作。具體下放評委會名稱、評審資格名稱、評審專業範圍及專家成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人員範圍
與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人事勞動關係,符合職稱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
三、評審認定程式
(一)申報推薦。申報人按照客觀、準確、齊全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並對真實性負責。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履職情況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並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如實填寫推薦意見,並提交單位註冊地所在區的評審服務機構。
(二)資格審核。評審服務機構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申報人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三)考核評議。專業評議組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並按照分類評價標準進行定量與定性評價,提出評議意見,作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重要參考依據。評審委員會根據申報材料審閱情況和評議意見充分討論,結合單位推薦意見綜合評價,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錶決,確定專業技術資格。採用職稱認定方式的可適當簡化程式。
(四)驗收公示。評審工作結束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全市職稱評審的統一要求對申報材料、評審範圍、評審程式、評審品質組織驗收。對評審和驗收通過的申報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五)發放證書。公示無異議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頒發電子職稱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下放職稱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人員力量,保障平穩推進。
(二)紮實穩慎實施。堅持科學界定、合理下放,按照從低到高、從專業到系列、成熟一個下放一個的原則穩慎向各區下放職稱評審權。各評審服務機構要為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提供優質服務,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順利實施。
(三)履行主體責任。各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對申報人的品德、能力、業績和貢獻真實性負責,採取更加靈活的職稱評聘機制,促進評用結合。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