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進一步提高高齡津貼使用便利性,更好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起草了《關於調整高齡津貼發放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多部門專題研究細化落實舉措,並徵求市財政局、各區民政部門等單位意見,最終經多輪修改調整形成《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實施時間、金融賬戶激活、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關於實施時間。本次調整僅針對本市戶籍80—8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其中,已開通北京通—養老助殘卡金融賬戶功能的,原則上高齡津貼自2026年9月1日起,轉入其金融賬戶發放。尚未激活金融賬戶功能的,2027年1月1日前,高齡津貼仍按原渠道正常發放,資金使用、待遇享受不受任何影響,已完成激活的,津貼于次月調整至金融賬戶發放。原則上2027年1月1日起高齡津貼均通過金融賬戶發放,如2027年1月1日起,仍未激活金融賬戶的,津貼可正常發至金融賬戶,使用前按照銀行金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激活金融賬戶即可。存量電子券資金仍按原渠道消費使用,90歲及以上高齡津貼發放及使用方式繼續按原渠道執行。
(二)關於金融賬戶激活。申請人持養老助殘卡及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銀行任意網點辦理金融賬戶激活(也可通過網上銀行APP進行辦理);因行動不便(主要指人民法院認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等原因本人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由其監護人或其委託其他親屬代辦,代辦業務須嚴格按照銀行金融賬戶管理等規定進行辦理。
(三)關於工作要求。各區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和時限,通過管理平臺安全、準確、及時發放。同時,採用靈活多樣的形式切實做好宣傳及告知工作,重點告知實施時間、金融賬戶、歷史待遇發放規則等群眾關切的核心內容,確保老年人順利激活賬戶、正常享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