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隨著我市露營旅遊休閒快速興起,帳篷露營成為市民親近自然、休閒度假的重要方式,在豐富文旅産品供給、帶動鄉村旅遊發展、促進消費升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選址不規範、用地不合規、安全隱患突出、生態環境破壞、監管責任不清等問題,影響露營體驗與公共安全,制約露營旅遊健康有序發展。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動露營旅遊休閒健康有序發展的部署要求及《北京市推動旅遊業高品質發展實施意見》,守住安全生産與生態保護底線,市文化和旅遊局等十五個部門在廣泛聽取經營主體、屬地部門與市民遊客意見、借鑒各地露營管理經驗基礎上,制定出臺《北京市帳篷露營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帳篷露營地設立、經營與服務行為,構建多部門協同、全鏈條監管、責任清晰的露營管理體系,保障遊客安全與合法權益。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十五條,同步配套《北京市帳篷露營文明公約》,圍繞適用範圍、設立選址、經營責任、安全管理、部門監管、整改實施等方面作出系統規定,從五個方面構建帳篷露營全鏈條管理體系。
(一)明確適用邊界,精準界定管理對象
《管理辦法》適用於有明確經營主體、合法經營、以帳篷為主要設施、面向大眾提供露營服務或空間的場地。房車、木屋、太空艙、集裝箱等固定或半固定建築設施類露營場所,不適用本辦法。辦法明確經營主體、場地提供方、屬地及部門三方責任,實現管理對象清晰、責任邊界明確。
(二)嚴守設立紅線,規範選址用地要求
《管理辦法》對帳篷露營地設立與選址作出剛性約束,堅守生態保護與安全生産底線。
嚴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耕地、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河道水庫管理範圍、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堅持不改變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不建固定設施、不破壞生態環境;選址遠離洪澇、山洪、地質災害及危險野生動物活動區域;僅限佔用Ⅳ級保護林地並依規審批,點狀配套設施嚴格按政策要求執行。
(三)壓實經營責任,強化服務與生態管理
《管理辦法》明確經營主體為第一責任方,對經營服務、生態環保、遊客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依法登記註冊,涉及住宿、食品經營、大型活動等依規辦理手續,做到明碼標價、公示資訊、發佈遊客須知;科學核定瞬間最大承載量,合理佈局帳篷,配備安保、保潔人員;落實垃圾分類、污水達標排放,實行場地輪換養管,防治噪聲污染;引導遊客遵守文明公約,踐行綠色露營、無痕露營。
(四)築牢安全防線,全維度防控風險
《管理辦法》聚焦治安、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極端天氣、醫療急救等關鍵環節,強化安全硬約束:
公共區域視頻監控全覆蓋,存儲不少於30日,對遊客實行身份資訊登記;落實森林防火與野外用火規定,林地營地防滅火設施實現“四同步”,規範用火用電用氣,嚴防安全事故;建立極端天氣預警“叫應”閉環,發佈藍色及以上氣象災害等預警或啟動防汛四級及以上響應時,立即停營、轉移遊客;配備應急救援器材,明確定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掌握急救技能,規範天幕、帳篷等設施安全管理。
(五)健全協同監管,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管理辦法》明確十五部門依職責監管,形成文旅牵头、公安、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園林綠化、消防救援等多方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電子商務平臺須核驗經營主體資質,違規依法追責。鼓勵經營主體提升服務標準,支援行業協會建立自律與評價體系。辦法印發即施行,已設立露營地按要求規範整改,確保全面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