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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權力清單(2026年版)》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6-06-12 13:00    來源: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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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就《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權力清單(2026年版)》有關的問題解讀如下。

  1.問:《權力清單》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行為,明確執法許可權,優化執法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人民防空工作實際,制定《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權力清單(2026年版)》。

  2.問:《權力清單》制定的依據是什麼?

  答:本次制定的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共包含88項行政處罰職權,依據9部法律法規和規章設立,這9部法律法規和規章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條例》、《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使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3.問:《權力清單》制定的過程是什麼?

  答:《權力清單》制定徵求各業務部門意見,並在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官方網站和首都之窗公開徵求意見,經市國動辦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核和市國動辦主任辦公會進行集體審議,最終公開發佈。

  4.問:《權力清單》中涉及的主要內容?

  答:《權力清單》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相關職權12項、《北京市人民防空條例》相關職權2項、《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相關職權10項,《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使用管理規定》相關職權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職權10項,《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相關職權19項,《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條例》相關職權27項,《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相關職權3項,《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職權4項。

  根據2025年實施的《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權力清單新增10項有關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的行政處罰職權(第79-88項),主要針對防護設備生産、銷售、品質管控等環節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強化防護設備全生命週期監管。現就《北京市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處罰權力清單(2026年版)》有關的問題解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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