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背景和依據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對行政規範性文件實行動態管理的要求,推進首都醫保法治建設,為醫保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文件清理的原則標準
行政規範性文件存在上位文件依據已宣佈失效、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試用期已過等情形。
三、文件清理的結果
發佈《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告》,同時形成《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決定廢止4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