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清理背景
為進一步提高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依法行政水準,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根據《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綠辦發〔2020〕119號)要求,對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梳理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併發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公佈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二、文件清理原則
按照與現行有傚法律規定相抵觸、已有新的規定代替原文件、原文件已不能解決工作需求、文件內容已過時效四項清理原則。
三、文件清理結果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公佈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公告》對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形成了《廢止的規範性文件目錄》,共1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