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持續提升物業服務品質的決策部署,持續落實《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進一步深化首都物業管理領域改革創新,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在社區治理中的關鍵作用,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物業管理格局,推動物業服務行業法治化、市場化、規範化發展,切實解決居民關心的小區治理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深化物業管理改革創新持續提升物業服務品質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落實三年行動任務,實現全市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體系更加健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各主體依法履責意識不斷增強,物業服務市場化程度持續提升,物業管理訴求穩中有降,居民多樣化生活服務得到有效滿足,首都物業服務品質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行動計劃》明確了六個方面32項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堅持黨建引領,凝聚基層治理合力。健全多部門綜合協調調度機制;持續推動社區治理與物業管理深度融合,完善多方協商議事機制;持續強化基層黨組織對業委會(物管會)的領導;發揮行業黨委和行業協會作用,打造行業黨建品牌。
二是堅持法治化原則,持續健全制度體系。厘清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各主體責任,推動行政執法進小區;制定物管會工作指導意見,推動物管會有效有力發揮作用;加強業委會監管和培訓指導,規範業委會運作;出臺維修資金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建立結餘收益使用機制;制定住宅項目物業企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健全物業服務企業監管體系;完善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物業管理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
三是堅持市場化原則,構建質價相符的市場機制。修訂物業服務標準,推動協會發佈成本資訊,促進物業費合理定價、有序調價;加強央産“三供一業”和市屬非經資産移交小區管理,引導簽訂市場化物業服務合同;推進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全覆蓋,到2027年底實現1800個老舊小區市場化物業服務覆蓋,維護質價相符、依法付費的市場秩序。
四是強化物業服務監管,提升物業服務水準。加強物業企業合同履約管理,鼓勵各區開展履約評價;推動小區公共收益單獨列賬全覆蓋,探索更有效的監管方式;規範物業企業指定第三方提供服務行為的管理,嚴查物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求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啟動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萬人訴求率監測評估,深化對訴求排名前100的小區訴求分佈監測;構建多層次行業人才培養體系,開展職業技能大賽和“北京榜樣·最美物業人”選樹,促進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升。
五是堅持問題導向,提升小區居住品質。推進垃圾分類政策落實,提高物業企業參與積極性;深化“友好之城”建設,解決快遞小哥等群體“進門難”等問題;挖潛停車資源,推進有償錯時共用停車,緩解停車矛盾;強化電梯安全監管,推進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援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供排水設施管理和充電設施建設,保障小區安全;結合花園城市建設,加強小區綠化養護。
六是加強技術創新,推動智慧物業建設。優化現有物業管理平臺,依託“京通”打造“北京物業”綜合服務板塊;鼓勵物業企業通過安裝智慧設備、升級服務系統提升智慧化服務水準;推廣“物業+”服務模式,支援物業企業拓展便民生活服務領域;支援社會企業搭建社區生活服務平臺,整合小區周邊資源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
此外,《行動計劃》還明確了每項工作的責任單位,並對下一步組織實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涉及範圍
《行動計劃》涉及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各方主體,包括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屬地街道(鄉鎮)社區(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物業行業協會等。
五、名詞解釋
住宅項目:本市轄區範圍內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實行專業化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包含劃分為同一區域的以住宅為主的綜合性小區。
社企融合: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緊密融合,共同提升物業服務品質和社區治理效能。
美好家園: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本市結合住宅物業管理示範項目創建,每年開展“加強物業管理 共建美好家園”活動,評選出一定數量的住宅物業項目授予該稱號。
消防“履責不罰”柔性執法:在消防部門監督檢查過程中,若企業存在違法行為,但該違法行為企業已通過自主管理活動自行發現並記錄,或者已在相關消防資訊系統報備,同時企業正在採取措施整改,且在整改期間已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消防部門將不予行政處罰。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央産“三供一業”移交: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職能從國有企業分離移交由社會專業單位實施管理。
市級非經營性資産移交:市屬國有企業將非經營性資産,包括職工住房及其配套的附屬公用設施和商業配套設施等,移交至全市統一的非經營性資産集中管理處置平臺實施專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