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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關於發佈2025年北京市城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11:23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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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何時建立?

答:2008年12月31日,市政府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京政發〔2008〕49號),我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新農保”制度基礎上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二、繳費標準歷年調整情況是怎樣的?

答:2013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關於發佈2013年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京人社居發〔2013〕69號),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將最低年繳費標準由960元提高至1000元。2017年,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措施的通知》(京人社居發〔2017〕24號)將最高年繳費標準由7420元提高至9000元。

三、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否調整? 

答:結合全市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實際經濟收入情況,2025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不作調整,仍為最低年繳費標準1000元,最高年繳費標準9000元。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每年什麼時間對外發佈?

答:按照2018年8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居發〔2018〕174號)規定,每年3月31日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外發佈當年繳費標準。

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是什麼?

答:稅務部門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繳費方式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的官方網站或公眾號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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