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北京市會展業發展獎勵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5-05-06 15:19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促進北京市商業會展業品牌化、專業化、國際化發展,依據《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京商財務字〔2022〕16號)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印發〈關於促進本市會展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發改〔2023〕1112號)的通知要求,制定《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北京市會展業發展獎勵項目的通知》。

  二、支援範圍和標準

  (一)支援範圍

  一是支援引進國際專業展會項目。支援2025年引進境外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國際專業展會來京舉辦,對全球知名國際展會,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國際參展商(含臺、港、澳地區和外商投資及合資企業)租用展覽面積佔總展覽面積比例達到20%及以上的項目,給予獎勵。

  二是支援在京新辦優質展會項目。對2025年在本市新舉辦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或近5年(2020年-2024年)未在本市舉辦,2025年在本市舉辦且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給予獎勵。

  三是支援優質展會做大做強項目。對2025年在本市舉辦規模達到1萬平方米(含)且展覽面積較上屆增加的展會項目(在北京市一年舉辦2屆及以上的,與上年同季展比較),給予獎勵。

  (二)支援標準

  一是支援引進國際專業展會項目,給予審定項目單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二是支援在京新辦優質展會項目,給予審定項目單位50萬元獎勵,每增加1萬平米遞增3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三是支援優質展會做大做強項目,對於審定項目,2025年當屆規模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較上屆每增加5000平方米,給予項目單位2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80萬元。

  三、申報時間

  2025年項目分兩批申報。2025年1月1日至8月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5年8月10日前報送;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6年1月10日前報送。

  四、申報方式

  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選擇相對應的項目進行線上申報。申報項目紙質材料報送至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415房間。項目申報材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諮詢電話:010-55579398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