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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13部門關於發佈〈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的通告》政策解讀

日期:2025-03-14 18: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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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政策修訂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改善生態環境,結合工作實際,在保持現行調控政策連續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號),進行本次修訂。

  二、本次政策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本次政策修訂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

  針對取得指標後,個人、家庭、單位的歷史申請狀態有關疑問進行明確:取得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後,個人申請普通小客車指標的累計搖號次數清零;單位、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不再保留;家庭申請人的積分和累計搖號次數清零。

  同時,適當增加了親屬間車輛轉讓範圍,方便車輛在更大範圍家庭成員間使用。按照此前細則,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保留一輛的基礎上,其餘車輛可以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變更或轉讓登記;此次修訂後調整為:可以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公婆、岳父母、兒媳、女婿變更或轉讓登記。受讓方須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婚姻關係或親屬關係滿一年,配偶以外的上述親屬作為受讓方的,還須符合《實施細則》第九條關於“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規定。

  明確進一步加強公安、交通與司法機關的協同聯動,共同維護小客車指標工作的規範性和公平性。

  三、修訂後政策的實施日期?

  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13部門關於發佈〈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的通告》,《〈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自2025年3月14日起施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京交發〔2020〕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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