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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 一圖讀懂 《北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認定審核辦法(試行)》

日期:2024-10-10 10:31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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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據及背景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3〕181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北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認定審核辦法(試行)》,提升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效果,規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認定和審核工作,更好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二、主要內容

  共分5章,共22條,主要包括政策依據、適用範圍、工作程式、資格認定、就業狀況報告與審核和監督檢查等內容。

  三、新舊政策變化

  建立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狀況報告審核工作機制,提高政策精細化管理水準,強化就業幫扶,更好地發揮促就業的作用,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

  四、創新特點

  明確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適用範圍、認定條件和中止條件,進一步規範就業狀況申報和審核流程,加強精細化管理,切實發揮促就業作用,提高資金績效水準和政策效果。

  五、適用人員範圍

  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初次進京隨軍家屬。

  六、申請補貼條件

  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一是實現靈活就業並辦理個人就業登記30日及以上;二是通過勞動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三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名詞解釋

  靈活就業:主要包括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就業方式。

  就業困難人員:經本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人員。

  八、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

解讀 問答 一圖讀懂 《北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認定審核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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