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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日期:2024-11-01 10:37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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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關於加力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和商務部等5部門印發的《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要求,加速淘汰存有安全隱患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推動本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特製定此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明確了補貼時間、範圍

  補貼申報期為2024年11月4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於政策申報期內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撥付補貼。舊車登出、新車登記時間均須在政策申報期內。個人消費者申請補貼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個人消費者交售並登出本人名下舊車,舊車在北京市登記上牌滿6個月及以上;二是同一消費者在本市購買《北京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內新車且依法登記上牌。

  三、《實施細則》明確了補貼標準

  對以舊換新的個人消費者,每輛補貼500元,每人享受1次補貼。其中,對交售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並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補貼100元;對所交售舊車經過電池健康評估的消費者,額外補貼50元。補貼金額不包含舊車回收金額,舊車回收價格由回收企業或代為回收的銷售門店與消費者自行協商確定。

  四、《實施細則》明確了補貼方式及流程

  個人消費者須通過“京通”小程式實名認證後,登錄“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並真實、清晰、完整上傳電動自行車“交舊換新”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撥付補貼。需要提交的“交舊換新”證明材料有:

  (一)申請人資訊。需提交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手機號、境內發行的銀行借記卡卡號、發卡行等賬戶資訊。

  (二)舊車資訊。需提交舊車行駛證照片(行駛證遺失的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門補登記),及舊車車主姓名、車牌號、車架號等相關資訊。

  (三)舊車登出證明。需提交由市公安交管部門開具的車輛登出證明照片。

  (四)新車資訊。需提交購車發票原件照片,新購車輛行駛證照片及新車車主姓名、車輛品牌型號、車牌號等相關資訊。銷售發票抬頭須為個人實名,發票開具企業應為在京依法註冊經營企業。

  申請補貼後申請人可通過“京通”小程式實時查看申請審核進度,如未通過審核,可根據提示補正資訊。補正資訊須在政策申報期內(2024年11月4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提交。

  五、《實施細則》規定了各相關單位監管職責

  分別明確了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門職責,共同做好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資金監管、宣傳解答等工作。

  諮詢電話:010-8779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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