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本市《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持續規範行政檢查事項實施,根據目前公佈的行政檢查事項,市商務局制定了《北京市商務局行政檢查裁量基準(2023年版)》及相關附件。
二、主要內容
《北京市商務局行政檢查裁量基準(2023年版)》包括市商務局現有5項行政檢查事項(均按辦事事項計),即對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行政檢查、對部分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的行政檢查、對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企業的行政檢查、對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企業的行政檢查、對機電産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行政檢查,對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檢查頻次、法律依據、行使層級等內容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