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制定背景什麼?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京政辦發〔2023〕6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結果導向,以擴大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完善監管服務為着力點,促進經開區托育服務高品質發展,持續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全力打造普惠型托育服務體系,積極探索普惠托育服務的有效形式,統籌區內資源,建立部門溝通協調和政策保障機制,落實各項任務,以幼兒園開設托班為主渠道,統籌社會化托育機構資源,完成托位指標任務。實現普惠性托位數量大幅增加,服務品質明顯提升,服務體系逐步完善,為0-3歲嬰幼兒提供品質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務。
四、《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具體實施內容是什麼?
(一)試點範圍、參與條件及試點期限
1.試點範圍
亦莊新城核心區(約60平方公里)範圍內,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托育機構可參與試點。其中幼兒園可提供2-3歲托育服務,托育機構可提供0-3歲托育服務。
2.參與條件
(1)機構園所應尊重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近3年內無違規辦托行為,無安全事故發生,無辦托風險隱患,未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
(2)幼兒園在申報前三年內參加北京市幼兒園辦園品質督導評估的結果為合格,優質公辦園未參評的可適當放寬(若為新成立幼兒園可在下個周期參加評估)。
(3)托育機構應已在社會事業局備案,按照《北京市托育機構品質評估標準》評級結果為合格。普惠托育機構由社會事業局根據區內學前教育資源情況、社會化托育資源情況、財政負擔情況負責認定,可按年度動態調整。
3.試點期限
試點工作自本文件發佈之日起啟動,試點期限到2025年12月底。
(二)托位建設指標任務
以幼兒園開設托班為主渠道,統籌學前教育、社會、單位、鎮街辦托育機構等資源,完成市級部門下發目標任務,2024年總托位數需達到784個,普惠托位達到275個,2025年普惠托位數需達到510個。其中2024年幼兒園開設托班共提供普惠托位195個,街道、社區辦托共提供普惠托位80個,2025年幼兒園開設托班累計提供普惠托位350個,街道、社區辦托累計提供普惠托位160個,具體詳見《2024年-2025年經開區普惠托位指標分解表》。統籌考慮區域發展特點,加快推動區托育綜合服務中心選址建設,推進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承擔轄區托育服務指導、從業人員培訓、協助開展托育機構督導工作。
(三)制定普惠托育服務試點收費標準
1.公辦托育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經濟發展局具體履行相關定價流程,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財政投入、辦托成本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區公辦托育服務收費標準,報請管委會同意後實施。
2.其他普惠托育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普惠幼兒園、其他普惠托育機構分別根據辦托成本、補助標準等因素與社會事業局協商確定收費標準,並與家長簽訂服務協議。
(四)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實施
按照需要完成的托位數指標任務,由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托育機構參與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各鎮、街配合對轄區托育機構進行條件初審和實地查驗。
1.申請
符合條件的幼兒園以舉辦主體名義向社會事業局提出書面申請;托育機構以舉辦主體名義向所在鎮(鄉)街道提出申請。
2.審核與公示
幼兒園由社會事業局負責實地查驗、審核,審核工作應於接受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社會事業局需通過官方門戶網站對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托育機構由所在鎮、街道進行條件初審、實地查驗。鎮、街道初審後由社會事業局進行複審,審核工作應於接受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社會事業局需通過官方門戶網站對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簽署承諾書
幼兒園、托育機構與社會事業局簽署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幼兒園、托育機構社會事業局分別備存。承諾書中應包含普惠機構園所與社會事業局協商確定的收費標準。
4.公佈與報備
社會事業局通過官方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提供托育服務的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和普惠托育機構名單、辦園地址及其收費標準,並將名單分別報市教委和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五)普惠試點機構園所財政補貼
普惠試點機構園所認定後,以《北京市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為基礎,比照市、區現行普惠性幼兒園補助政策的生均定額補助和租金補助另行擬定資金使用細則。
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運營管理內容是什麼?
(一)備案管理
單位、社區自營或委託已備案機構運營的托育點符合《北京市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消防、食品、衛生和人員等備案要求,可由舉辦單位或社區提供場地和營業執照相關説明,向社會事業局申請備案,社會事業局提供的備案回執需在編號後註明“試點”。
(二)試點管理
試點機構園所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托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範,同一家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各項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試點機構園所違反相關標準和規範的,由社會事業局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發放補助。試點機構園所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認定資格、未按照約定收取費用、虛構在托嬰幼兒申報補貼的行為,或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群體性事件,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由社會事業局取消該機構園所財政補助資格,依法對相關責任人追責管理。
(三)經費管理
補助資金用於普惠托位建設所需的設施設備、玩教具等購置支出及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相關運營支出。參與普惠托育服務試點的機構園所應接受並配合衛生健康、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社會事業局和財政審計局在市級有關部門指導下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