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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4年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獎勵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4-06-13 15:47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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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促進我市商業會展業品牌化、專業化、國際化發展,依據《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京商財務字〔2022〕16號)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印發〈關於促進本市會展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發改〔2023〕1112號)的通知要求,制定《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4年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獎勵項目的通知》。

  二、支援範圍和標準

  (一)支援範圍

  一是支援引進國際專業展會項目。支援2024年引進境外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國際專業展會來京舉辦,對全球知名國際展會,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國際參展商(含臺、港、澳地區和外商投資及合資企業)租用展覽面積佔總展覽面積比例達到20%及以上的項目,給予獎勵。

  二是支援在京新辦優質展會項目。對2024年在本市新舉辦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給予獎勵。

  三是支援優質展會做大做強項目。對2024年在本市舉辦規模達到1萬-3萬平方米(含)且展覽面積較上屆增加的展會項目,給予獎勵。

  (二)支援標準

  一是支援引進國際專業展會項目,給予審定項目單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二是支援在京新辦優質展會項目,給予審定項目單位50萬元獎勵,每增加1萬平米遞增3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三是支援優質展會做大做強項目,對於審定項目,2024年當屆規模達到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項目,展覽面積較上屆每增加5000平方米,給予項目單位2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80萬元;上屆規模達到2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項目,本屆展覽面積較上屆每增加5000平方米,給予項目單位3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60萬元。

  三、申報時間

  2024年項目分兩批申報。2024年1月1日至8月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4年8月10日前報送;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舉辦完成的項目,請於2025年1月10日前報送。申報項目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會展處,地址: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415房間。

  諮詢電話:010-5557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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