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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

日期:2024-02-21 10:33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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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訂裁量基準表的背景是什麼?

  為落實《行政處罰法》、國務院和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行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1年4月制定印發了《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京人社監發〔2021〕7號),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裁量基準的實施原則、適用規則、審核與監督等內容,將《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作為附件一併印發。2022年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裁量基準表進行了修訂,印發了《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京人社監發〔2022〕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二版)》(京人社監發〔2022〕23號),單獨印發了《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職業教育法、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部分)》(京人社監發〔2022〕17號)《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法部分)》(京人社監發〔2023〕2號)。

  2023年8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實施,12月月《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實施,根據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市級部門要健全完善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法律法規規章正式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行政裁量權基準的新增調整工作,並同步向社會公開。在此基礎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啟動了行政處罰職權裁量基準表的修訂工作,經過反覆修改,形成《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

  二、修訂依據是什麼?

  一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應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並依法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行為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等並對外公佈。

  二是國務院和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三是《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市級部門要健全完善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法律法規規章正式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行政裁量權基準的新增調整工作,並同步向社會公開。

  三、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是在2022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的基礎上進行以下四個方面調整: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新頒、修訂情況,新增了涉及職業教育、婦女權益保障、社會保險經辦、單用途預付卡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等事項的21項處罰權裁量基準,同時,根據前述法律法規調整,對原《裁量基準表》中部分行政處罰職權的名稱、違法依據、處罰依據和裁量標準進行了23處修改。

  對涉及停産停業處罰種類的24項行政處罰權,根據裁量情形編制、細化了停産停業期限的裁量幅度;

  對涉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的2項新增行政處罰權編制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情形;

  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等部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情形、幅度進行優化調整。

  四、修訂後《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涵蓋了勞動用工、職業技能培訓、人力資源服務、社會保險、農民工工資支付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128項行政處罰職權的裁量基準。

  《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包括職權編號、違法行為目錄、違法行為認定依據、行政處罰依據、違法行為分類、裁量基準、行政處罰公示期限等項目,易於查閱,便於執行。

  五、《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如何規定裁量基準的?

  《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將違法行為分為輕微、一般和嚴重三種具體情形,明確了每種情形的具體違法情節,根據違法情形劃分四或五個裁量檔次(一般違法行為設置兩檔裁量檔次、嚴重違法行為設置一檔或兩檔裁量檔次),充分體現合法、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及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法治精神。

  六、什麼是輕微、一般、嚴重情形?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情節、頻次、社會影響、是否符合從輕減輕條件等因素,從輕到重劃分輕微、一般、嚴重三個違法行為情形。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或者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按照輕微情形不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存在涉及人數多、持續時間長、拒不改正、多次違法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等情節的,選擇嚴重情形實施行政處罰。不符合輕微和嚴重情形的,選擇一般情形實施行政處罰。

  七、行政處罰裁量適用範圍是什麼?

  《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適用於市區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

  八、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執行標準是什麼?

  對同一類違法主體實施的性質相同、情節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後果基本相當的違法行為,在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時,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應當基本一致,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當。

  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2024年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京人社監發〔2022〕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職業教育法、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部分)》(京人社監發〔2022〕17號)、《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法部分)》(京人社監發〔2023〕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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