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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2023年版)》政策問答

日期:2023-12-18 18:52    來源:北京市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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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體育領域行政處罰職權有較大變動,為保障法律法規有效貫徹落實,市體育局逐條梳理行政處罰事項,根據工作實際,形成《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2023年版)》。

  二、文件的制定依據和目標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文件精神和本市相關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本市體育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行政裁量權行使,制定該基準。

  三、文件的創新特點是什麼?

  1.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

  進一步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2023年版基準新增不予處罰事項18項。同時,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危害程度,對違法情節“較輕”“一般”“嚴重”的情形進一步明確、細化,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

  2.新增處罰公示期限和依申請縮短公示期限

  為便於執法人員在執法實踐中使用,2023年版基准將《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內容吸收合併,新增行政處罰公示期限和依申請縮短公示期限,同時《北京市體育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的通知》(京體法宣字〔2020〕8號)廢止。

  四、文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文件有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總則,主要介紹文件修訂的目的、適用範圍、實施主體、裁量檔次設定依據等;第二部分是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共6節,主要分為體育賽事部分(11項)、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部分(4項)、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部分(12項)、《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部分(10項)、體育彩票管理部分(5項)、反興奮劑部分(3項),共計處罰事項45項;第三部分是實施裁量基準制度的要求。

  五、文件的關鍵詞是什麼?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輕微違法免罰、行政處罰公示期限。

  六、基準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該基準適用於北京市體育領域違法行為的處罰裁量。

  該基準執法主體為北京市體育局、各區體育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

  七、文件從什麼時間起實施?

  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體育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的通知》(京體法宣字〔2020〕8號)、《北京市體育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和〈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處罰聽證標準〉的通知》(京體法宣字〔2020〕9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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