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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開工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讀

日期:2024-01-08 13:45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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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2016年市水務局印發《北京市水務局關於加強水利工程開工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水務建管〔2016〕219號),對開工備案相關要求進行明確。

  《通知》印發至今,國務院發佈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水利部發佈 《水利工程品質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52號),北京市發佈《北京市建築垃圾處置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3號),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能源局、鐵路局、民航局聯合印發《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對水利工程的開工條件從不同方面加以規範。

  為貫徹落實以上文件要求,進一步規範我市水利工程開工備案工作,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開工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對開工備案程式、提交材料等進一步細化。

  二、《通知》主要內容

  《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開工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是明確本市水利工程開工備案市、區兩級分級受理。

  二是明確項目法人辦理開工備案手續的時間以及細化應提交的材料等內容。

  三是按照水利部要求對下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工和驗收工作進行動態管理相關要求,明確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本區開工備案情況匯總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四是依據本市水利建設實際情況,明確水利工程分多個標段實施的,可分階段辦理開工備案手續。

  五是明確市、區兩級水利工程品質監督機構應按照職責分工,對開工備案資訊進行核查。實現對開工備案工作的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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