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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政策解讀簡明問答

日期:2023-11-16 11:40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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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背景?

  答:2020年9月,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規範、經營管理、監督管理等事項做出了新的規定。2021年4月,本市發佈《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地方金融組織及其監督管理等事項做出了規定。為解決監管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需求、新問題,建立健全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則,制定了本辦法。

  2.制定《辦法》的依據?

  答:《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3.出臺《辦法》的目標任務?

  答:《辦法》夯實了小額貸款行業合規發展和規範管理的制度基礎,將進一步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監督管理,防範相關金融風險,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辦法》分為七章,共四十四條。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設立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市區兩級監督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第二章設立、變更和終止主要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變更、終止具體事項、條件及程式;第三章經營規則主要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範圍、資金融入、放貸原則、放貸集中度、禁止行為、內控制度等經營規則;第四章監督管理主要規定了監管原則、分級分類動態監管、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監管談話等內容;第五章行業自律主要規定了本市小額貸款行業自律組織及其相關職能;第六章法律責任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違反《辦法》規定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第七章附則主要規定了解釋權歸屬、與其他監管規定關係及實施時間。

  5.市區兩級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如何劃分?

  答:依據《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處置。區人民政府負責金融工作的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和風險防範處置的具體工作。

  6.《辦法》的關鍵詞?

  答:小額貸款,設立、變更和終止,經營規則,監督管理。

  7.《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規則在哪些方面做出了新規定?

  答:《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在營業區域、資金融入、業務集中度、放貸專戶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規定。

  8.《辦法》的適用範圍?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和處置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9.如何諮詢與《辦法》條款相關的問題?

  答:如果需要詳細了解條款內容,工作日時間可以通過撥打88011590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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