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關於《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廣播電視公益廣告專項資金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解讀

日期:2023-10-26 17:07    來源: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一、制定本辦法的相關背景

  近年來,北京市廣播電視局每年開展年度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扶持項目評選工作,共評選出廣播類優秀作品224部、電視類優秀作品229部,評選出優秀傳播機構40個,獲得總局扶持的作品和機構總數為57部(個)。為促進公益廣告的進一步傳播,使公益廣告深入人心,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向市財政局申請了專項扶持資金,獎勵扶持一批優秀作品與優秀傳播機構,調動了北京市廣電機構和社會各界製作創作、生産、播出公益廣告的積極性。

  在北京市廣播電視公益廣告專項資金的扶持下,廣播電視優秀創作團隊孵化出了更多有思想、有深度、有品質的優秀作品,公益廣告作品播出時長大幅增加,取得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傳播效果,在脫貧攻堅、抗擊疫情、建黨百年等偉大鬥爭和重大宣傳中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了更進一步推動廣播電視公益廣告事業發展,需要把在工作實踐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激勵措施,提煉成行政規範性文件。為此,北京市廣播電視局擬研究制發《北京市廣播電視公益廣告專項資金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旨在創新公益廣告內容生産,加快公益廣告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益廣告傳播能力和服務承載能力。

  二、制定本辦法的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鼓勵、支援開展公益廣告宣傳活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文明風尚提出了明確的規範要求。2016年,包括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內的6部門聯合出臺《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對公益廣告的管理部門、製作、傳播等作了規定,強調要鼓勵、支援開展公益廣告活動,鼓勵、支援、引導單位和個人以提供資金、技術、勞動力、智力成果、媒介資源等方式參與公益廣告宣傳。2022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頒佈《全國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十四五”人才發展規劃》,其正文第四款、第五款均對廣播電視文藝專業人才培養和支援提出了系列要求,堅持實踐標準,注重在文藝創作特別是主題作品創作一線,發現和培養高水準文藝創作人才。充分發揮評選表彰、項目扶持的示範引領作用,鼓勵扶持一批優秀國産電視劇、文藝節目、紀錄片、動畫片、網路劇片等視聽作品及人才,加快推動視聽內容創作生産繁榮發展。因此,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公益廣告創作機制尤為重要。本辦法草案根據以上法律和相關規定,重在強化政府引導扶持,調動製作和播出機構廣泛參與,發揮廣播電視人才與市場活力,營造有利於公益廣告創作生産的良好環境。同時,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頒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京財預〔2011〕1797號)正文第二款的規定:嚴格規範資金管理基礎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對資金管理基礎工作進行檢查,認真落實各項制度要求,本辦法草案對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提出相應規範。

  三、本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有四個主要章節、十七條條款內容,即:總則、支援範圍和方式、管理和使用、監督檢查、附則。對於扶持項目的專項資金來源、扶持項目的條件、專項資金的使用原則、監督檢查及懲戒措施做出了進一步細緻的要求和説明。

  主要是:

  (一)在總則部分,突出強調北京市公益廣告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旨在推動公益廣告事業發展,推動廣播電視公益廣告高品質創新性發展,規範和高效用好公益廣告專項扶持資金。

  (二)在專項資金支援範圍和方式部分,獲獎勵和扶持的項目應具備代表性、示範性和推廣性,圍繞年度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在內容創新、現代傳播體系建設、服務承載能力等方面發揮自身優勢,創作優質內容。以數據庫的形式科學整合公益廣告作品與專家人才團隊,並對獲扶持的優秀作品予以推介,營造公益廣告創作生産的良好氛圍。

  (三)在資金管理和使用部分,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專項資金按部門預算管理要求編制預算,並嚴格按照預算執行。獲扶持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將專項扶持資金用於廣播電視公益廣告的創作、生産、播出和再創作等。

  (四)在監督檢查部分,獲扶持的單位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於違反協議條款內容的單位給予取消其三年內申報參評資格等處罰。

  四、本辦法適用的範圍和扶持滿足的條件

  專項資金支援對象為在推進北京市公益廣告事業發展過程中具備代表性、示範性和推廣性的項目單位。

  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創新公益廣告內容生産,滿足首都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完善公益廣告創作方式,創新公益廣告內容形態,創優升級內容品質。

  (二)完善公益廣告傳播基礎設施建設,綜合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建立面向未來的現代傳播體系。

  (三)提升公益廣告服務承載能力,全面推進首都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加強宣傳輿論陣地建設,助力首都核心功能優化提升,支撐超大城市精細治理,推進公共服務精準供給。

  重點支援方向圍繞中宣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和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市廣播電視局重點工作開展。

  五、資金管理相關要求

  專項扶持資金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受資助的單位和個人應將專項扶持資金用於廣播電視公益廣告的創作、生産、播出和再創作等。專項資金使用應遵守國家財政、財務法規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北京市廣播電視局與獲扶持單位簽署協議,對於違反協議條款內容的單位給予取消其參評資格等處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