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接續推出和優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措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服務高品質發展的通知》,推出和優化五方面、共28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重點聚焦支援民營企業為主體的廣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促進稅費優惠政策更好落實落細。
此前,稅務總局新增7月預繳申報期作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享受時點,促進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為進一步提升企業享受上述政策的便利性,《通知》明確,納稅人如因各種原因未在2023年7月徵期內及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可在8、9月份由納稅人通過變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方式補充享受。同時,稅務部門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收集編發研發項目鑒定案例,幫助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充分準確享受政策紅利。
在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和改進訴求響應方面,《通知》也推出了具體舉措,最大限度為納稅人繳費人減環節、減資料、減時間、減成本,更好維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其中,為了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通知》提出,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等11項證明材料採用調閱復用措施,減少資料重復報送,深化落實“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明”等12項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優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申報預填服務,在具備數據條件地區創新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方式,探索智慧預填,縮短填報時間。
此外,在進一步改進訴求響應方面,稅務總局、各省稅務局將同步建立民營企業直聯點,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走訪座談,系統梳理中小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研究務實管用的解決措施,及時響應納稅人繳費人合理訴求。
稅務部門此次還針對優化執法方式推出了5條措施,持續推進依法依規徵稅收費。《通知》明確,各地要在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的基礎上,運用法治思維,創新行政執法方式,一方面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另一方面,確保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推動經營主體的資金“活起來”、發展信心持續“強起來”,讓執法行為做到剛柔相濟、法理相融,切實維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