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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示範園區和試點企業認定及支援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3-08-07 15:46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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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賦能兩業融合,着力打造“十園百企”

  為紮實推進北京市兩業融合試點示範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示範園區和試點企業認定及支援辦法(試行)》(京發改規〔2023〕7號,以下簡稱《認定及支援辦法》),核心內容包括“兩類主體、四個環節、八項舉措”,將遵循“自願申報、擇優認定、分類分批、動態管理”的原則,積極推進形成一批引領帶動作用強的融合型載體,集中發力探索具有北京特色的兩業融合新機制、新模式。

  一、聚焦“兩類主體”,探路融合創新

  北京市兩業融合試點示範主體分為示範園區和試點企業。示範園區是指符合北京市兩業融合八個重點領域、融合發展基礎較好、具有較強的産業集群特徵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産業園區。試點企業是指符合兩業融合八個重點領域、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融合發展模式典型、具備較強的兩業融合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企業。

  (一)兩業融合示範園區

  示範園區在空間選取上具有一定靈活性,各區可以根據産業空間佈局情況自行劃定,園區土地或空間依法取得、四至範圍明確、空間集中連片即可,同時需滿足以下申報條件:

  運營管理—運營管理單位應是北京市內合法註冊的法人單位或政府部門派出機構,已建立運營管理機制;

  産業規模—園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100億元;

  産出效率—園區內入駐企業平均單位面積年營業收入超過2萬元/平方米;

  産業結構—先進製造年營業收入佔園區年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30%,且現代服務年營業收入佔園區年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30%;

  産業方向—園區主導産業符合北京市兩業融合八個重點領域,主導産業年營業收入佔園區年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50%。

  此外,為了鼓勵具有較強融合發展潛力、目前尚處在起步期的新興園區參與示範建設,兩業融合特徵鮮明、融合發展帶動作用明顯的新設園區,預計並承諾未來3年可達到示範園區條件的也可申報。

  (二)兩業融合試點企業

  試點企業包括領跑型試點企業和成長型試點企業兩類,領跑型試點企業指行業優勢地位突出、在産業鏈融合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的企業,成長型試點企業指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突出、在融合發展中發揮關鍵節點作用的企業。

  ——領跑型試點企業

  考慮到領跑型試點企業要積極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引領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聯動融通。需滿足以下2方麵條件:

  企業規模—企業年營業收入不低於10億元,或在細分行業市場佔有率全國前10名;

  服務投入—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數字化運營管理、品牌建設等服務投入佔總投入比重不低於20%。

  ——成長型試點企業

  考慮到成長型試點企業要發揮量大面廣的中小企業融合創新的積極性,成為融合鏈條有影響力和輻射度的活躍力量。需滿足以下3方麵條件:

  業務能力—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之一;

  成長速度—近三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於20%或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於8%;

  服務投入—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數字化管理運營、品牌建設等服務投入佔總投入比重不低於40%。

  二、通過“4個環節”,篩選試點示範

  試點示範認定工作流程分為4個環節:

  第一步是申報環節,園區或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至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組織轄區內試點示範申報並進行初審。報送材料主要包括企業規模、發展方向、運營模式等基本情況,以及主導産業構成、産業集聚等過去三年融合發展情況等。

  第二步是評選環節,由市發展改革委對兩業融合試點示範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方向符合性等進行形式審查,然後由第三方機構開展專家評審並提出評審意見和推薦名單,最後由市級兩業融合發展聯席會議進行審議,確定擬認定試點示範單位名單。

  第三步是公示環節,對擬認定試點示範單位名單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四步是確認環節,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單位確定為正式試點示範單位並公開發佈。

  三、實施“8項舉措”,優化融合生態

  《認定及支援辦法》集中發力從用地、人才、資金等多方面優化兩業融合發展生態,激發融合發展內生動力,助力産業集群建設。

  在示範園區內可通過靈活方式增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工業或物流倉儲用地建成並運營,且出讓條件中容積率低於現有主導功能區基準開發強度,試點通過“彈性年期+彈性規模”方式實現建築規模增容,在用地範圍內新建、擴建生産性用房,提升産業承載空間,用以實現産業更新升級;示範園區實施共性産業服務設施建設的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獲得經認定的固定資産投資總額30%比例的支援,幫助園區産業集聚創造良好環境;示範園區內低效樓宇、老舊廠房及園區內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可獲得固定資産投資補助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低效樓宇改造項目可獲得固定資産投資總額10%的支援,符合條件的老舊廠房改造和産業園區內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可獲得固定資産投資總額30%的支援,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試點企業將獲得更大力度的金融服務,可納入北交所上市重點企業儲備庫並獲得上市管家式服務,銀行等金融機構將面向市級兩業融合試點示範積極探索開發專項金融産品;試點企業在津冀落地的産業鏈延伸項目,將由項目所在地共同支援項目建設。試點企業中的産業鏈龍頭企業在京津冀範圍內首次採購供應鏈配套企業産品的,可獲得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産業強鏈補鏈協同獎勵。

  同時,示範園區和試點企業如有融合成效顯著、經驗模式典型、帶動作用明顯的優秀案例,將獲得多種形式的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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