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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 一圖讀懂《關於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7-04 15:57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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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據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6號)要求,紮實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取消後有關銜接工作,更加便利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

  二、文件出臺的任務目標是什麼?

  梳理調整原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事規則流程,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切實做好取消就業報到證有關工作銜接,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便利。

  三、文件中的“就業報到證”具體是什麼?

  就業報到證具體是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四、政策涉及人員範圍主要有哪些?

  1.高校畢業生:列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屆畢業生。

  2.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列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屆畢業生。

  五、政策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簡化求職就業材料

  2023年起,不再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發放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高校畢業生在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材料提供。

  (二)建立去向登記制度

  一是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高校指導畢業生(含結業生)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核實資訊後及時報市教委備案。

  二是實行定向招生就業辦法的高校畢業生,市教委和高校要指導其嚴格按照定向協議就業並登記去向資訊。

  三是高校畢業生到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教育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去向登記資訊查詢核驗服務。

  (三)做好戶口遷移銜接

  1.北京地區高校集體戶口中的畢業生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教委指導北京地區高校,將高校集體戶口中的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資訊或變更情況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根據戶籍管理政策規範要求,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戶口遷移證》或變更《戶口遷移證》。

  例如1:張同學為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在入學時遷入了高校集體戶口,畢業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需要從高校集體戶口中遷出,應由張同學所在高校將其畢業去向登記資訊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根據戶籍管理政策規範要求,為張同學辦理《戶口遷移證》。

  例如2:李同學為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在入學時遷入了高校集體戶口,畢業時辦理了《戶口遷移證》從高校集體戶口遷往A地,戶口遷移過程中(還未在A地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李同學決定在B地就業,需變更戶口遷移地。需要李同學將畢業去向變更情況反饋給就讀的高校,由高校將李同學畢業去向變更情況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根據戶籍管理政策規範要求,為李同學變更《戶口遷移證》。

  2.本市引進的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落戶手續?

  本市引進的高校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按要求辦理畢業生落戶手續。請參照《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

  3.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已辦理《戶口遷移證》,在遷入地未辦理落戶期間被本市用人單位引進的,如何辦理本市落戶手續?

  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已辦理《戶口遷移證》,在遷入地未辦理落戶期間被本市用人單位引進的,由高校將畢業生畢業去向變更情況、人社部門出具的接收函、《戶口遷移證》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為其恢復高校集體戶口,再由引進畢業生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畢業生落戶手續。

  例如3:王同學為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在入學時遷入了高校集體戶口,畢業時辦理了《戶口遷移證》從高校集體戶口遷往A地,戶口遷移過程中(還未在A地辦理戶口遷入手續),王同學被本市用人單位招用並成為本市引進的高校畢業生。需要王同學將畢業去向變更情況反饋給就讀高校,由高校將王同學畢業去向變更情況、人社部門出具的接收函、《戶口遷移證》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為其恢復高校集體戶口,再由引進畢業生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畢業生落戶手續。

  (四)做好檔案轉遞銜接

  1.存檔材料是否還需要就業報到證?

  2023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

  2.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如何處理?

  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

  3.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丟失了怎麼辦?

  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缺失的無需補辦。

  4.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有哪些要求?

  高校及時將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規定有序轉遞,個人不能自帶和保管。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靈活就業及自主創業的,轉遞至就業創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其轉机遞至就業創業地的,應提供相關就業創業資訊;暫未就業的,可根據本人意願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或按規定在高校保留兩年。檔案接收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服務機構和聯繫方式,各相關單位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認真做好畢業生檔案接收工作。

  (五)做好報到入職銜接

  用人單位可憑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含網簽協議)或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其他雙方約定的證明材料,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報到入職手續,參加工作時間按照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實際入職之日計算,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完善資訊查詢渠道

  1.如何查詢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資訊?

  用人單位、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業務時,可通過查看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錄用接收函)等,或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https://dj.ncss.cn),查詢離校時相應畢業去向資訊。

  2.如何查詢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資訊?

  高校畢業生和有關單位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和驗證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資訊。

  (七)其他內容及注意事項

  各區各有關部門、用人單位和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梳理調整原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事規則流程並及時公告,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不得額外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切實做好取消就業報到證有關工作銜接,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便利。

  六、各單位職責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本部門職責負責做好政策有關內容解釋。

一圖讀懂《關於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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