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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 流程《北京市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日期:2023-06-07 17:11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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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專有名詞解釋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準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

  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

  體育專業人員: 是指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專職從事訓練教學、健身指導和運動防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教練員:是指培養、訓練運動員和指導群眾參與全民健身活動的專業人員,包括競技體育教練員、體能教練員和群眾體育教練員。

  運動防護師:是指從事運動損傷和運動疾病預防、評估、急救、治療、康復的專業人員。

  二、新舊政策差異和創新特點

  與國家改革指導意見相比,《北京市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結合北京實際,創新提出了體育專業人員的分類評價標準和評審代表作制度,細化了業績突出人才參評綠色通道、評價方式、監督檢查等內容,更加突出科學性、針對性、操作性。主要特點如下:

  健全制度體系。一是明確職稱層級,完善專業類別。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設置教練員和運動防護師專業類別,教練員職稱名稱依次為初級教練、中級教練、高級教練、國家級教練,運動防護師職稱名稱依次為初級運動防護師、中級運動防護師、高級運動防護師、正高級運動防護師。二是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完善評價標準。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弄虛作假“一票否決制”。二是實行體現體育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分類評價標準。按照從事教練員和運動防護師兩個方向進行分類評價。教練員着重評價其提高執教對象運動水準的能力,運動防護師着重評價其開展運動損傷預防、評估、急救、治療和康復指導的能力。三是實行評審代表作制度,申報人可自主選擇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申報教練員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論文、比賽總結、比賽分析報告、運動員技術戰術或技能體能等訓練成果分析報告、科研項目等;申報運動防護師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學術論文、科研項目、制(修)訂行業技術標準、發明專利、教材編制,編著學術性著作等。

  暢通晉陞渠道。一是完善高層次人才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對在體育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者急需緊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限制,破格申報高級職稱。二是探索體育系列職稱與國內外評價體系、培訓制度接軌互認。

  優化評價機制。一是實行“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聘任、政府指導監管”社會化職稱評價。二是優化評價服務方式,完善評審工作流程,加快職稱評價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繳費、評審、證書查驗等一體化服務。三是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建立評審專家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公平、公正。四是強化評審監督,堅持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條件、評價標準、工作流程的監督管理。

  三、會簽單位職責

  市體育局負責配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展體育系列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作為評審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價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本辦法的政策依據及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體育總局《關於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及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發揮職稱在體育專業人員選拔培養中的導向作用。經過專家論證、意見徵集、合法性審查,形成了《北京市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五、本辦法出臺的目的是什麼?

  研究制定本辦法,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體育強國建設國家戰略,遵循體育人才成長特點和規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評價、分類評價為核心,以激發體育專業人員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為目的,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的職稱制度,發揮好人才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為體育強國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六、本辦法適用的人員範圍有哪些?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專職從事訓練教學、健身指導和運動防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七、體育專業人員職稱的層級和名稱都是什麼?

  教練員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分別為初級教練、中級教練、高級教練、國家級教練;運動防護師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分別為初級運動防護師、中級運動防護師、高級運動防護師、正高級運動防護師。

  八、體育專業人員申報職稱的基本標準條件是怎樣的?

  競技體育教練員申報職稱評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正派、恪守誠信,熱愛競技體育事業,從事競技體育項目訓練和指導工作,具備競技體育教練員專業知識和授技育人能力,切實履行教練員崗位職責和義務,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按要求完成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運動防護師申報職稱評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正派、恪守誠信,熱愛體育事業,專職從事運動損傷和疾病預防、評估、急救、治療、康復的專業人員,具備運動醫學、運動康復、運動人體科學、康復治療技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獲得康復治療師資格、醫師執業資格、護士執業資格、按摩技師資格及其他與運動防護工作相關的資格證書。能夠切實履行運動防護師崗位職責和義務,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按要求完成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任現職稱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具體學歷、經歷、業績、成果等見相關附件。

  九、體育專業人員是怎樣開展職稱分類評價的?

  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以教練員、運動防護師職業屬性和崗位特徵為基礎,重點考察體育專業人員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突出對代表性成果的評價。教練員着重評價其提高執教對象運動水準的能力,其中競技體育教練員着重評價其訓練或輸送運動員所獲得競技體育比賽成績為主要指標。運動防護師着重評價其開展運動損傷預防、評估、急救、治療和康復指導的能力。

  體能教練員和群眾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價基本標准將結合本市實際,分階段、分步驟制定實施。

  十、體育專業人員申報職稱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將體育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標準,建立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明確不同專業、不同層級職稱評審所考察的代表作類型,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唯一要求。申報競技體育教練員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論文、比賽總結、比賽分析報告、運動員技術戰術或技能體能等訓練成果分析報告、科研項目等。申報運動防護師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學術論文、科研項目、制(修)訂行業技術標準、發明專利、教材編制,編著學術性著作等。

  十一、體育專業人員可以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嗎?

  1.訓練2年以上的運動員,或訓練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後4年內獲得奧運會冠軍,符合申報國家級教練基本條件和代表性成果要求,可破格申報國家級教練。

  2.具備中級教練職稱和申報高級教練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代表性成果要求,並取得以下成績,可破格申報高級教練:

  (1)優秀運動隊教練員

  訓練2年以上的運動員(隊),或訓練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後4 年內取得下列成績之一:

  A.奧運會前六名;

  B.世界錦標賽或世界盃賽(總決賽)前三名;

  C.全運會冠軍(集體球類項目全運會1次前三名)。

  (2)各類體育學校教練員

  訓練1年以上的運動員,向上一級訓練組織輸送後取得下列成績之一:

  A.奧運會前六名;

  B.世界錦標賽或世界盃賽(總決賽)前三名;

  C.全運會冠軍(集體球類項目全運會1次前三名);

  D.青奧會2人次冠軍(集體球類項目1次冠軍)。

  3.對在國內外重大比賽中成績特別突出的優秀運動員,退役後從事競技體育教練工作滿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符合所申報級別基本條件和代表性成果要求,可破格申報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

  (1)曾取得奧運會冠軍的運動員退役後擔任國家隊教練員,直接訓練滿2年以上的運動員獲得奧運會前3名的,可破格申報國家級教練。

  (2)曾取得奧運會冠軍或取得2次以上全運會冠軍的退役運動員,可破格申報高級教練。

  (3)曾取得奧運會錄取名次或取得全運會冠軍的退役運動員,可破格申報中級教練。

  十二、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評審由哪個評審機構負責?

  本市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由市體育局負責,具體聯繫電話63032028、87100225,網址tyj.beijing.gov.cn。

  具體情況以每年發佈的當年職稱評價工作安排中確定的評審服務機構、聯繫電話、聯繫人為準。

  十三、申報職稱評價過程中出現失信行為怎麼處理?

  對在職稱評價中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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