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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解讀

日期:2023-03-17 18:02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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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什麼要立法?

  近年來,本市鐵路快速發展,路網規模、運營速度、列車密度不斷擴大提升,鐵路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聯繫更加緊密。同時,鐵路沿線外部環境日趨複雜,影響鐵路安全的隱患問題日益突出,塑膠薄膜、防塵網等輕漂浮物飄落在鐵路線路上,垃圾渣土隨意傾倒,高大危樹侵入鐵路限界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鐵路運輸安全,危及了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

  因此,亟需通過立法完善鐵路沿線安全管理機制,明晰鐵路沿線各方管理職責,強化鐵路沿線安全隱患治理,為鐵路沿線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如何通過多方合力保障鐵路沿線安全?

  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比較複雜,涉及的管理部門也比較多,既有鐵路系統,也有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治理,同時也需要鐵路周邊的單位和居民配合,共同保障鐵路運輸安全。

  為保障鐵路沿線安全,我市建立健全了護路聯防機制和“雙段長”工作機制,有效保障了鐵路安全。護路聯防機制,即鐵路系統和地方政府部門合力打擊破壞鐵路設備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鐵路路面路基,開展愛路護路宣傳教育活動;“雙段長”工作機制,即鐵路運輸企業區段和地方鄉鎮、街道各設置一名段長,對違法建築物、違規垃圾渣土堆放、違規廢品堆放、違規施工及圍擋等影響鐵路運作安全及沿線景觀的環境問題進行巡查、會商、處置和上報資訊。

  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規定》明確了鐵路監督管理機構、鐵路運輸企業和地方政府分別依法履行鐵路安全監管職責、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治理責任,落實護路聯防責任和“雙段長”工作機制。政府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共同做好鐵路沿線安全保障工作。社會公眾也有愛護鐵路設施和保護鐵路沿線安全的義務。

  三、京津冀三地區域如何協作保障鐵路沿線安全?

  京津冀三地作為協同發展的整體,鐵路沿線安全問題同樣具有連帶性。例如,2021年“五一”當天,受保定市境內大風天氣影響,京廣高鐵定州東至保定東間接觸網挂異物,導致京廣高鐵上下行部分列車晚點,北京西站大面積滯留旅客,引起了全國熱議。因此,在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整治方面,京津冀三地需要加強溝通協作,《規定》明確建立京津冀鐵路沿線安全管理協調合作機制,統籌協調區域鐵路沿線安全管理重大問題,構建京津冀區域資訊互通、資源共用、聯勤聯動的安全管理體系,共同維護良好的鐵路安全環境和秩序。

  四、對安全保護區內施工作業有什麼要求?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修建橋梁、涵洞、道路,鋪設供水、油氣輸送等管道或者光(電)纜設施等施工作業是不可避免的,但這些施工作業可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企業作為鐵路運輸的安全生産主體,有義務保障鐵路線路安全,有權利對上述施工作業進行監督,並對危及鐵路安全的施工行為進行制止及報告。同時施工作業單位也有義務保障施工安全,不産生外溢危險,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因此,《規定》明確施工作業單位要徵求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相關標準和施工安全規範。同時,鐵路運輸企業要派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發現危及鐵路安全的要立即制止並報告,情況緊急嚴重危及鐵路安全的,可以先行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由此産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五、對於鐵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處置,是怎麼規定的?

  由於歷史原因,鐵路線路兩側存在一定數量的合法或非法的建築物、構築物,有些處於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內,或多或少會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關於鐵路沿線建築物、構築物的管理,首先應保障鐵路運輸安全,但也需兼顧周邊百姓的合法權益。

  《規定》對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處置,視不同情況作了不同的要求:一是安全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執法機關應當依照《城鄉規劃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查處;二是先有建築物、構築物後有鐵路線路的,按照“後建者負責”的規則,鐵路建設單位有減少鐵路線路對既有建築物、構築物影響的義務。三是先有鐵路線路,後要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按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和第八十九條處理。四是鐵路線路和合法的建築物、構築物共存時,為保障大多數乘客的利益,既有建築物、構築物有保障自身安全,減少對鐵路安全影響的義務。五是對於拆除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清理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植物,或者對他人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已依法取得的採礦權等合法權利進行限制的行為,規定“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者“依法給予補償”。

  六、鐵路沿線周邊的塑膠薄膜、防塵網輕質飄浮物怎麼處理?

  2021年4月25日,房山區長陽鎮有防塵網被大風吹到京廣高鐵接觸網上,影響12列動車組運作。5月1日,受大風天氣影響,塑膠布被大風吹到京廣高鐵接觸網上,中斷行車近3個小時,影響動車組45列,致使北京西站旅客大量滯留,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社會影響較大。因此有必要對輕飄物等進行規範,但鐵路線路周邊相關主體有合法權利依法使用彩鋼瓦、塑膠薄膜等輕質物體,不能“一禁了之”,需要保障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做好兩者平衡。

  為此,《規定》明確對鐵路線路兩側五百米範圍內的彩鋼瓦、石棉瓦、樹脂瓦、簡易房、塑膠薄膜、塑膠大棚、防塵網、廣告牌等輕質物體,以及廢品收購站(點)、露天垃圾消納點等場所,一是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要採取有效的防風加固等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和清理回收工作,防止惡劣氣象條件下危及鐵路沿線安全。二是鐵路運輸企業要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醒輕漂浮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於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鐵路運輸企業要及時報告所在區人民政府。三是所在區政府接到鐵路運輸企業報告後,要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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