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金融在支援首都經濟綠色低碳發展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深入推動“兩區”建設綠色金融領域改革開放,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市金融監管局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兩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開放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一、《行動方案》出臺的背景
2020年9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指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北京市積極踐行綠色北京戰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會同各相關部門將綠色金融發展與北京“兩區”建設緊密結合,率先探索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切實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水準,牽頭起草制定了《“兩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開放發展行動方案》,構建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創新引領為特色、以低碳持續為導向、以保障安全為底線的綠色金融體系,逐步打造全方位服務研究決策和市場運作的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中心。
二、《行動方案》的主要考慮
《行動方案》在制定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一是服務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和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中心建設。《行動方案》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北京國家金融管理中心以及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中心戰略定位,通過發揮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金融先導承載地作用、提升北京綠色金融市場能級、推動綠色金融産品創新、優化綠色金融發展環境、服務綠色産業發展和綠色城市建設、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推動綠色金融行業規範健康發展,不斷提升北京綠色金融話語權和國際影響力。
二是以首善標準統籌推進綠色金融和經濟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注重發揮首都金融資源豐富、科技和産業基礎雄厚、國際交流合作活躍以及“兩區”建設先行先試政策“疊加”優勢,強化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支援引領全國綠色低碳發展,為金融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科學應對氣候變化積極貢獻“首都經驗”。
三是切實發揮綠色金融導向作用。《行動方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新需求,推動擴大有效投資,提高供給品質。圍繞疏解整治促提升、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城市副中心相關項目建設以及節能減排、環境治理等領域的綠色投融資需求巨大的領域,積極探索金融支援綠色發展的新路徑、新模式,支援金融更好服務綠色産業發展和綠色城市建設,推動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
四是統籌發展與安全。《行動方案》堅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創新,不斷提高綠色金融領域新型風險識別和緩釋能力。強化綠色金融監管協同,穩妥做好風險預警、防範、化解和處置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三、《行動方案》的突出特點
《行動方案》突出體現以下幾個方面特點: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與國家重大戰略部署保持一致。《行動方案》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佈局,從服務“一帶一路”建設、鄉村振興、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等國家戰略的高度謀劃綠色金融工作,確保與國家、地區、行業發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有效銜接,與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保持一致。
二是堅持系統推進,提升綠色金融供給能力和水準。實現“雙碳”目標對金融服務需求巨大,傳統的金融服務模式已不能滿足需求,需要提供更加有效和系統的金融工具、産品和服務。《行動方案》堅持系統思維,從完善綠色金融市場功能、支援綠色産業發展和綠色城市建設、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等多角度統籌推進北京綠色金融發展,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為引領,提升綠色金融供給能力和水準。
三是強化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行動方案》通過完善綠色金融市場功能、推動綠色金融産品創新、積極發揮金融機構作用等一系列舉措撬動社會資本更好支援綠色轉型發展。通過建立完善自然資源和綠色資産的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推動綠色項目庫建設、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進用能權交易試點、探索開展環境權益及綠色資産交易和抵質押融資服務、完善反映企業(項目)的碳排放核算評價體系等,加快推進碳市場建設,不斷完善綠色交易生態體系。
四是發揮北京優勢,突出金融支援北京綠色産業發展。《行動方案》充分發揮北京綠色産業集聚優勢,對北京綠色金融發展重點領域如新能源汽車、綠色能源、節能環保、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等産業領域適度傾斜,突出金融支援綠色産業發展,積極推動綠色城市建設和綠色生活方式變革。
五是注重科技賦能,充分發揮北京金融科技領先優勢。《行動方案》注重加強數字技術和金融科技應用,提出“探索數字人民幣在綠色金融領域試點應用”“加強政府環境信用資訊整合和區塊鏈技術應用,探索建立服務全國、面向全球的綠色金融智慧評價體系,從源頭上解決綠色數據缺失等問題,不斷完善綠色信用體系”“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實際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準”等一系列措施,着力降低金融機構與綠色主體之間的資訊不對稱性,為金融政策精準扶持、實施監管評價提供重要決策依據,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
四、《行動方案》的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包括四個方面22項措施:
一是完善綠色金融市場功能。包括:推動金融機構綠色轉型,提升綠色項目信貸服務能力,支援綠色債券融資,促進發展綠色投資,推動綠色保險發展,提升綠色金融産品創新能力,引導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推動綠色交易有序發展,加強城市副中心綠色金融資源佈局。
二是支援綠色産業發展和綠色城市建設。包括:推動金融精準支援産業升級,強化對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的金融支援,加大對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和生態環境協同治理的金融支援力度,積極參與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推動綠色生活方式變革。
三是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包括:推動綠色産業國際投融資,建設國際綠色智庫,深度參與全球綠色金融治理,高水準舉辦綠色金融論壇。
四是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包括:加快建設綠色項目庫,推動金融科技賦能綠色服務鏈,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風險防範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