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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3年版)》的解讀

日期:2022-12-15 16:29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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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北京市財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2023目錄及標準》),經市政府同意,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現就相關情況解讀説明如下。

  一、制定依據

  《2023目錄及標準》內貨物和服務品目以《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財庫〔2019〕69號)為基礎,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確定。目錄內品目採購規則按照《政府採購框架協議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110號令)及《財政部關於做好政府採購框架協議採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2〕17號)制定。

  二、目錄情況説明

  《2023目錄及標準》與上期目錄平穩銜接,並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內容有所調整和完善。

  (一)按照財政部文件要求進行調整

  財政部新發佈《關於做好政府採購框架協議採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2〕17號),首次提出協議採購限額標準應在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內。鋻於我市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本次調整將協議採購限額標準由原來的400萬元下調為100萬元,兩者保持一致。調整後,將增加部分集採項目採購活動的組織頻次,但有利於完善競爭機制,更好滿足預算單位個性化採購需要。

  (二)按照財政部文件規定進行細化

  《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文件對印表機、車輛、傢具等相關品目分類進行了調整細化。結合文件要求,我市《2023目錄及標準》對原有品目進行相應細化,調整後品目名稱編碼與資産管理品目相統一。如:原有目錄中印表機以噴墨、鐳射等技術進行分類,現調整為以彩色、黑白等功能進行分類;原有目錄內車輛分為乘用車、客車,現調整細化為轎車、越野車、小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原有目錄中的傢具用品,現調整細化為鋼木床類、木質床類、辦公桌、會議桌等22個品目。如下表所示:

涉及細化調整的品目對比表

  (三)充分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

  一是發揮政府採購支援科技創新導向作用。首次投放市場的科技創新産品、服務,政府採購應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

  二是強化政府採購支援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在車輛集中採購中,優先採購新能源汽車,《2023目錄及標準》中進一步明確,率先在朝陽區、通州區試點執行《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四)根據本市實際進行優化調整

  結合我市實際採購情況,對部分採購目錄及標準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刪除LED顯示屏品目,主要考慮實際工作中,LED顯示屏涉及個性化工程施工,更適宜按項目分散採購。擴大印刷服務覆蓋範圍,取消“2萬元以下不納入目錄”規定,主要考慮印刷服務供應商覆蓋面廣,已納入電子採購平臺實現線上下單,可保障本市各類採購需求。同時,參考中央集採目錄以及地方指導目錄不設置期限的做法,《2023年版目錄》不再限定三年執行期限,擬根據本市實際需要,適時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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