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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2-12-05 17:05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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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規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夯實依法治國群眾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統籌研究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加快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隊伍,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儘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路,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服務更加便捷。

  “十三五”時期,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頂層設計,不斷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制度規範,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名義印發《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措施》,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先後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完善仲裁製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設國際仲裁中心的實施意見》、《北京仲裁委員會體制機制改革總體方案》,出臺《北京市司法鑒定管理條例》,發佈《北京市關於改革優化法律服務業發展環境若干措施》,法律諮詢納入市委、市政府“七有”“五性”民生監測指標體系,“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顧問”納入《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法治政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系。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構建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建成全國面積最大、功能最全的省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區、街道(鄉鎮)、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7000多個,實現四級實體平臺全覆蓋;建成市、區兩級“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一體化呼叫系統,設置坐席142個,提供全年“7×24小時”服務;推進智慧法律服務建設,建成以北京法律服務網為基礎的“1+3”網路平臺,實現群眾法律需求“一端發起 三台響應”;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臺深度融合,累計提供各類法律服務達353萬餘次,群眾滿意率保持在95%以上。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三五”期間,全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5萬餘件,公證業務460萬餘件,司法鑒定業務39萬餘件,仲裁案件2.4萬件,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糾紛65萬餘件;3.6萬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推出180項“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圓滿完成“七五”普法任務,培養鄉村“法律明白人”9000多名,“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達到74個;中小學“法治副校長”配備率達到100%,刑事辯護法律援助、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實現100%全覆蓋。公共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全面加強,法律服務供給更加充分,截至2021年底,全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各類法律服務機構1.8萬餘個,法律服務人員8.5萬餘人,涉外律師4000餘人,170名律師進入司法部涉外律師人才庫,35家律師事務所設立境外分支機構290個,1家法律援助民非機構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在如期完成《國家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指標(2019-2022年)》的基礎上,本市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發《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對“十四五”時期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作出整體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司法部《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推動首都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結合我市實際,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規劃》。

  2.《規劃》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保障人民權益,維護人民利益。

  堅持公平正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核心價值追求。

  堅持首善標準,聚焦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提高“四個服務”水準,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高標準、高品質、高效能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法律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拓展法律服務領域,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增強公共法律服務總體供給能力水準。

  3.《規劃》明確的“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一是完善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路。

  二是“八五”普法規劃高品質實施完成。

  三是深入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法。

  四是充分發揮律師在公共法律服務中的主力軍作用。

  五是持續提升公證服務質效。

  六是切實提升司法鑒定品質和公信力。

  七是實現首都仲裁工作新發展。

  八是深化構建首都大調解工作格局。

  4.《規劃》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規劃》共十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規劃背景

  《規劃》系統梳理、總結了“十三五”時期首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顯著成效,在本市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的基礎上,分析研判了首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面臨的形勢和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部分是總體要求

  《規劃》明確提出了“十四五”時期首都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對照司法部《“十四五”時期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主要指標》,確定了本市“十四五”時期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24項主要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6項、預期性指標18項。

  第三部分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規劃》明確指出,首都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各級各類法律服務機構的黨組織要牢記“看北京首先要從政治上看”的要求,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大力加強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

  第四部分到第九部分是具體任務

  “十四五”期間本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6個方面28項具體任務。

  一是加快推進首都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要求統籌配置城鄉法律服務資源、支援生態涵養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擴大公共法律服務多元供給、重點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

  二是完善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要求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有效覆蓋、推動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精準服務、優化升級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推進三大平臺融合發展。

  三是持續提升首都市民法治素養。要求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精準普法取得新成效、發展首都特色的法治文化。

  四是統籌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務業發展。要求健全完善律師管理體系、全面推動公證行業高品質發展、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加強司法鑒定管理和使用銜接、完善仲裁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法律職業資格管理。

  五是服務首都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要求創新新時代調解工作、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格局、深化城鄉基層依法治理、強化司法所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和規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大數據應用分析。

  六是助力新時代首都高品質發展。要求健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培育國際一流法律服務機構、加強法律服務人才培養。

  第十部分是實施保障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經費保障、強化監督考核,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5.《規劃》主要有哪些亮點和特色

  一是堅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黨的二十大報告深刻闡述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明確提出要“建設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錨定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眼於人民群眾“急難愁盼”,以增強公共法律服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為目標,制定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措施。

  二是堅持對標對表。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為基本遵循,全面貫徹落實司法部《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新目標、新任務、新要求,力求內容詳實、措施到位。

  三是堅持首都特色。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主動服務和融入首都新發展格局,在加快推進首都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統籌推進首都公共法律服務行業發展和助力新時代首都高品質發展方面提出具有首都特色的措施。

  四是堅持首善標準。深刻認識和全面把握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內涵,以新時代首都高品質發展為統領,力求率先示範,立標桿,樹旗幟,在提前完成司法部《“十四五”時期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主要指標》任務的基礎上,提出更高的標準、更實的措施,實現首都公共法律服務高品質發展。

  五是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於當前首都公共法律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從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的便捷性、可及性出發,結合實際,提出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措施,更好滿足首都人民群眾對多層次、多領域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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