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計劃重點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的重點是:圍繞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準、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城市治理水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項目,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圍繞促進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方面
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節水條例草案、城市更新條例草案、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定草案,制定標準化辦法,修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廢止會計管理辦法、鹽業管理若干規定,開展修訂招標投標條例的立項論證等。
圍繞提升公共衛生、公共服務水準,建設和諧宜居環境方面
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草案,廢止獻血管理辦法,開展地名管理辦法、綠色建築發展條例、修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損失補償辦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圍繞完善社會保障、兜牢民生底線方面
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開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首都安全穩定方面
擬制定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修訂王府井步行街地區管理規定、廢止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開展修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無線電管理辦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立法計劃特點
切實加快新興領域、重點領域立法
如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城市更新條例草案、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定等立法項目,努力為實現首都高品質發展、健全國家治理體系急需、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必備的地方立法。
切實統籌立改廢釋纂
如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廢止會計管理辦法、鹽業管理若干規定等,着力解決法律、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之間不銜接、不配套、不一致的問題,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權,自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法律權威。
切實提高立法質效
如2022年要對2012年以來市政府制定的約130項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着力搜尋和解決現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機制問題,使法律規範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眾的意願,不斷提高立法質效,確保立一件成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