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關於改革優化法律服務業發展環境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將政策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麼出臺《若干措施》?
法律服務業發展是北京市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要領域,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積極推動制度創新,以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高品質發展”的要求,落實本市“兩區”建設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法律服務領域體制機制創新,促進法律服務業專業化高端化國際化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起草的主要考慮有什麼?
文件起草過程中主要有三點考慮: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我們與法律服務機構多次開展座談交流,廣泛聽取行業協會、律所合夥人、業界專家的意見,聚焦本市法律服務業發展中存在的痛點難點問題,急用先改。二是堅持對標一流。不斷與國際規則、國際實踐對接,進一步提升做事規則的國際化水準,並充分銜接國家要求,借鑒外省市經驗。三是堅持創新突破。在起草過程中,我們突出改革思維,聚焦市場化改革以及核心問題改革,在對標借鑒的基礎上,再向前一步,探索推進新制度、新機制。
三、《若干措施》針對哪些問題提出了什麼樣的具體舉措?
《若干措施》共6條,其中1~3條為優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4~6條為促發展、提高國際化服務能力。
(一)優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居留和出入境服務。針對工作居住證辦理,提出進一步優化服務,加大保障力度。針對優化外籍人員來華審批,提出實施外籍法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一窗受理、同時取證”,探索將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證件整合為工作居留許可。針對法律服務機構邀請境外學生交流實習的需求,提出支援律師事務所和仲裁機構邀請境外知名高校外國學生來京實習,可為其辦理短期私人事務簽證。
2.促進法律業務跨境收支便利化。針對律所提出的進一步簡化外匯審批流程、提高涉外法律業務辦理效率,推出優化法律服務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以及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及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境內依法合規使用、法律服務機構無需事前逐筆提交真實性證明材料等便利化措施。
3.優化司法行政審批服務。進一步優化律師行業審批服務,提出將所有律師類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大幅壓縮50%,取消律師事務所設立同城分所的區域限制,減少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申請材料,推行證明告知承諾制等措施。
(二)促發展、提高國際化服務能力
4.打造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為發揮好北京商事服務優勢、吸引國際優秀仲裁資源,提出支援知名仲裁機構和國際商事調解組織在北京自貿區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民商事爭議領域涉外仲裁和涉外調解業務,依法支援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産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支援各類企業在簽署涉外合同時選擇北京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並約定北京作為仲裁地。針對開展國際仲裁業務需大量訪問國際網站的需求,提出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網際網路數據專用通道,做好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訪問國際學術前沿網站的安全保障服務。
5.支援涉外法律服務機構開拓市場。提出建立境外投資企業與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常態化對接機制、暢通涉外法律服務供需渠道,支援本市律師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以業務聯盟方式與境外法律服務機構開展國際商事交易合作,為本市法律服務機構與境外非政府組織聯合在京開展國際活動提供便利化審核、實施網上備案等具體舉措。
6.加大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力度。為培養更多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複合型法律服務人才,提出完善本市涉外法律領軍人才庫和後備人才庫,推薦優秀專業人才為重大涉外工程、重要國際活動提供法律服務。鼓勵行業協會、法律服務機構與境內外知名法學院校、國際組織、行業協會共建專業人才培養基地。配合國家開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涉外律師)研究生培養項目,積極推薦本市涉外法律服務能力強的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作為聯合培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