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組織制定的我國社會心理學領域的第一個地方標準——北京市《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正式對外發佈。
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是社會治理體系的一部分,旨在培育良好的社會心態,提高國民心理健康水準,實現善治。從這個角度説,社會心理服務是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心理服務工作,連續3年將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建設納入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截至2021年2月,全市已建成121個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分佈在96個街道(鄉鎮),為近1400個社區(村)和轄區單位提供社會心理服務。
2021年,北京正在積極推進新建100個以上街道級社會心理服務中心,年末實現社會心理服務覆蓋60%以上的街道(鄉鎮)。預計“十四五”期末,全市將建成500個以上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實現街道(鄉鎮)全覆蓋,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會心理服務。
《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以街道(鄉鎮)社會心理服務中心、社區(村)社會心理服務站服務管理運作工作情況為基礎,重點反映社會心理服務站點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與要求和評價改進等內容。
圍繞社會心理服務站點的四大目標定位,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普惠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針對社會心理服務領域所涵蓋的心理學知識宣傳與普及、心理指導與輔導、社會心態監測分析與預警等內容分別進行規範。
人員要求
提出每個社會心理服務站點至少要有2名社會心理指導人員。
硬體配置
明確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功能區佈局和功能區設備配置。
其他方面
還從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培訓、職業道德等多個方面提出要求。
此前本市沒有社會心理服務相關標準,迫切需要標準的支援和引領。《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的發佈實施將有力促進站點的作用發揮,為形成一批設備完備、制度完善、服務優質、惠及群眾廣、社會效益好的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提供標準引領,為構建具有時代特徵、首都特色、北京特點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