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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進一步推進非居住建築改建宿舍型租賃住房有關工作

日期:2021-06-18 15:24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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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公安局印發了《關於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意見(試行)》(京建法〔2018〕11號,以下簡稱“11號文”),目前共有13個項目、3822套(間)房源取得開工手續,已計入我市政策性住房建設籌集計劃。為完善11號文,5月3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改建工作總體要求、改建標準和改建程式等。

  一是堅持“以區為主、市級統籌”工作原則,各區政府應建立完善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會商推進相關工作。二是鼓勵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項目業態混合相容,同一項目內可相容多種功能,租賃住房、研發、辦公、商業等用途可混合利用,促進産業融合和新業態發展。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將非居住建築改建宿舍型租賃住房工程納入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範圍,並且要求各區加強運營監管,對於違規違法行為給予處置。四是提出支援政策。符合條件的改建項目可申請使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水電氣熱執行民用價格。五是繼續強調面向周邊單位員工或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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