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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北京經開區重磅發佈産業升級政策

日期:2021-03-27 10:45    來源: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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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城市更新産業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在官網正式發佈,促進經開區存量工業用地高標準、嚴要求的優化利用,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釋放空間資源。

  據介紹,城市更新産業升級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鼓勵産業升級

  經管委會批准後,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通過産業升級的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準,在符合上位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提容增效。

  1.産業升級新項目應當符合亦莊新城産業發展導向及入區標準。

  2.鼓勵通過提容增效對廠房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自主産業升級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增加部分用於生産的工業用房建築面積可不補繳地價款。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築面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産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面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並將産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面積,不補繳地價款。

  允許轉型為産業園區

  低效停産的工業用地且建成時間不少於6年的,可申請轉型為産業園區,以出租房屋的方式引進産業項目。

  具備園區經營能力,並承諾園區整體經濟指標能夠達到入區標準的,經管委會批准可以轉為産業園區;自身不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可與國有平臺公司合作合資經營,也可與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社會企業合作經營,經管委會批准後轉為産業園區。

  1.土地使用權人引進的項目須符合亦莊新城産業導向及入區標準,並在經開區內辦理工商、稅務、統計登記。

  鼓勵優先引進先進製造業企業、專業化“小巨人”企業、關鍵零部件和中間品製造企業。

  2.支援通過提容增效對園區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産業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築面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産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面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並將産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面積,不補繳地價款。

  提倡政府收儲、回購

  原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提倡以合理的補償價格收儲回購的方式盤活重新利用。

  經批准的産業升級項目無法按期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目錄。

  經批准的産業園區項目被取消資格的,按原出讓地價折算剩餘使用年限實施收儲回購。

  值得注意的是:

  進行城市更新産業升級的項目,還能夠得到金融機構提供的提容改造、園區建設、收儲回購等相關的中長期金融産品,以及房産收益權資産證券等資金支援。

  結合項目産業特點,經開區還將推進周邊公共道路、給排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和綠化、環境衛生等提升工程。

  同時,經開區還鼓勵産業園區建設包括實驗室、中試平臺、中試線、檢測中心、展覽展示、智慧資訊服務等與産業定位相關的公共綜合服務平臺。

  特別提醒

  根據《措施》,經開區將實行年度評估制度,並建立獎懲機制。考評合格的北京經開區將按照園區區域經濟貢獻超出《園區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部分的50%,給予園區經營單位支援資金,並按照園區整體經濟指標測算園區公租房配租指標,由園區經營單位配租給入園企業員工使用。

  若産業園區第五年仍未達到《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復意見書》規定經濟指標的,或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包括引入企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取消其産業園區資格,停止辦理工商註冊,限制能源供應,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經批准進行産業升級的項目,升級工作無法按期順利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

  該《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在亦莊新城範圍內執行,原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及措施等同時廢止。已認定的特色産業園及經營性産業園應統一上報《園區改造轉型策劃方案》,經工作專班審批通過後,統一納入産業園區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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