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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地方金融組織支援復工復産 加強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日期:2020-04-03 19:41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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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勵地方金融組織支援復工復産 加強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於2020年3月31日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印發。

  一、《若干措施》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的統一部署,充分發揮地方金融組織對當前復工復産和實體經濟平穩運作的服務保障作用,特製定本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圍繞哪幾方面內容?

  《若干措施》共分為四個部分:

  一是主動擔當作為,發揮金融支援作用。鼓勵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八類機構從降低費率、簡化評審、保障信貸接續等方面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服務。

  二是優化政策服務,加大監管支撐力度。對於積極支援疫情防控、復工復産的相關的機構可適當放寬監管要求,並對企業和疫情防控、復工復産相關申請事項開闢“綠色通道”。

  三是嚴控行業風險,推動穩健持續發展。鼓勵各區金融工作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控行業風險,推動穩健持續發展。

  三、北京鼓勵地方金融組織支援復工復産,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是什麼?

  要求北京市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八類機構結合自身優勢,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創新産品、下調費率,精準對接企業融資需求。引導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積極支援復工復産工作,緩解受疫情影響“三農”和中小微企業資金壓力,積極服務實體經濟健康平穩發展。

  四、《若干措施》明確了鼓勵地方金融組織支援復工復産,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哪些重要工作舉措?

  共十二方面重要舉措:

  (一)發揮小額貸款公司支農支小作用

  (二)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支援作用

  (三)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公司融資融物優勢

  (四)發揮典當行便捷靈活融資優勢

  (五)發揮商業保理企業供應鏈融資作用

  (六)充分發揮交易場所服務交易功能

  (七)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效能

  (八)有效發揮地方資産管理公司資産盤活功能

  (九)加大監管支撐力度

  (十)簡化優化行政服務

  (十一)嚴守風險底線

  (十二)推動行業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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