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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 寒暑假前一週提出轉學申請

日期:2021-04-27 09:3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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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訂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將從6月1日起實施,細化了學籍變動條件和辦理要求。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規定,中小學轉學一般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週提出申請,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確有嚴重疾病、家庭重大變故等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可申請轉入原就讀學校所在區或跨區轉入戶籍或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的學校,成績須不低於中考當年轉入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分數。從其他省市轉入的,根據學生在轉出地的中考成績情況,可轉入戶籍或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相對應的普通高中。

  新辦法還推出了一系列減證便民、優化服務措施,比如取消因身體狀況延緩入學、因病假休學需提交的醫院證明,改為出示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病歷;取消了轉學聯繫表、轉往外省市時需提供的接收學校證明。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的情形中,對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取消了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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