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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解讀

日期:2021-01-14 11:27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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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19〕752號)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基層政務公開能力和政務服務水準,不斷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公開透明,北京市深入總結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經驗,在充分徵求各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及社會公眾意見基礎上,經報請市政府審定,市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印發了《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為更好理解和落實《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編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是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資源配置品質效率的客觀要求,也是事關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基礎工作。

  北京市於2016年制發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佈本市重點領域政務公開三級清單的通知》(京政辦發〔2016〕56號),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需要主動公開的範圍和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規範,主要內容與國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存在不一致,無法滿足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面公開交易資訊需要。此次印發的《基層政務公開目錄》將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公開事項和內容等進一步規範化、清單化、透明化,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公開,有效擴大社會查詢、監督。

  二、主要內容

  (一)政務公開覆蓋範圍

  《基層政務公開目錄》所稱公共資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市、區兩級履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職責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公開工作,適用本目錄。

  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的要求,結合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實際,《基層政務公開目錄》明確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非免疫規劃疫苗採購、藥品及醫療器械採購、農村集體産權交易資訊、林權交易等9類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61項具體公開事項。

  (二)各領域政務公開內容及公開渠道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公開事項。

  涉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審批核準資訊、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合同訂立資訊、合同履行及變更資訊等11項內容。上述公開事項的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此外,審批核準資訊還應在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局網站進行公開,市場主體信用資訊還應在信用北京、信用中國、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網站進行公開。

  2.政府採購公開事項。

  涉及政府採購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政府採購意向公告、協議採購項目採購意向、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和詢價公告等18項內容。上述事項的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中國政府採購網及北京市政府採購分網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此外,投訴處理結果公告和監督檢查處理結果公告還應在信用北京、信用中國進行公開。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信息公開事項。

  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資訊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土地出讓計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公告調整、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5項內容。上述事項的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一般指中國土地市場網、當地政府媒介)、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4.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事項。

  涉及礦業權出讓資訊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結果公示、審批結果資訊、項目資訊等4項內容。上述事項的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網站。

  5.國有産權交易信息公開事項。

  涉及礦業權出讓資訊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國有企業産權轉讓資訊預披露、國有企業産權轉讓資訊披露、國有企業産權轉讓成交公告、國有企業資産轉讓資訊披露、國有企業資産轉讓成交公告等5項內容。上述事項的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産權交易機構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6.藥品及醫療器械採購公開事項。

  涉及藥品及醫療器械採購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採購公告資訊、變更公告資訊、成交結果(公開招標類)公告資訊、藥械採購單資訊、採購目錄基礎資訊、採購目錄明細資訊等6項內容。上述事項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藥品採購公告發佈媒體、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平臺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7.非免疫規劃疫苗採購公開事項。

  涉及非免疫規劃疫苗採購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採購公告資訊、變更公告資訊、中標/挂網産品公告資訊、疫苗採購單資訊、採購目錄基礎資訊、採購目錄明細資訊等6項內容。上述事項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8.農村集體産權交易信息公開事項。

  涉及農村集體産權交易資訊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産權出讓資訊披露、農村集體産權出讓成交公告等2項內容。上述事項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産權交易機構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9.林權交易公開事項。

  涉及林權交易資訊的公開事項主要包括資訊披露公告(出讓公告)、資訊披露變更公告、成交公示、成交記錄等4項內容。上述事項公開渠道和載體主要包括交易機構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三)具體公開工作要求

  各類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市場主體及有關行政部門作為信息公開主體應當切實履行信息公開職責,在規定時限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指導、監督、評估等作用,狠抓督促落實,加強協調配合,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資源配置品質和效率。

  三、公共資源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化的意義

  《基層政務公開目錄》印發實施後,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充分發揮指導、監督、評估等作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明確公開事項的審查、發佈、反饋機制,狠抓督促落實,加強協調配合,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資訊發佈、解讀、回應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不斷推動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電子化發展,在促進平臺互聯互通和資訊充分共用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讓公開成為自覺、透明成為常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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