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得到哪些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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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業從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之和達到100%的關聯方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 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
適用企業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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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 6個園區(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朝陽園、海淀園、豐臺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昌平園) ▶ 轉讓技術的所有權。技術指專利(含國防專利)、電腦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是權利人依法就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 轉讓3年以上(含3年)非獨佔許可使用權。 ▶ 轉讓全球獨佔許可使用權。 |
▷▷ 示例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海淀園內註冊的某企業,2020年度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5000萬元,該企業可以享受的免征所得稅額為3500萬元(2000萬元技術轉讓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及3000萬元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共計3500(2000+3000×0.5)萬元技術轉讓所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該企業可減免稅額為3500*25%=875萬元。 |
適用企業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
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在預繳申報時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 具體要求請查閱《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知識産權局關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61號) |
留存備查資料清單 所轉讓的技術産權證明; 企業發生境內技術轉讓: ▶ 技術轉讓合同(副本); ▶ 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企業向境外轉讓技術: ▶ 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 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 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 有關部門按照商務部、科技部發佈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出具的審查意見; 轉讓技術所有權的,其成本費用情況; 轉讓使用權的,其無形資産費用攤銷情況; 技術轉讓年度,轉讓雙方股權關聯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