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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問答《關於做好2020屆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

日期:2020-06-17 16:34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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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二、目標任務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就業支援,切實發揮求職創業補貼的就業促進作用。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申報人員範圍

  將北京地區院校有求職創業意願的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範圍。

  其他符合條件人員的申報仍繼續執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44號)和《關於做好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相關規定要求。

  (二)明確了適用階段性

  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範圍事宜,僅限此次申報。

  (三)執行標準

  1000元/人。

  附:北京地區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審核發放問答


北京地區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審核發放問答

  1.求職創業補貼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答:①《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44號);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③《關於做好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④關於做好2020屆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京人社畢字〔2020〕67號)。

  2.求職創業補貼院校範圍是什麼?

  答:求職創業補貼的發放對象範圍為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畢業學年有求職創業意願的畢業生(單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3.“京人社畢字67號文”增加的畢業生人群範圍是什麼?

  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申報範圍,僅限此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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