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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執法局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政策解讀

日期:2021-02-07 11:45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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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市城管執法局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國家和本市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要求,重點圍繞營造更加規範的監管執法環境,持續推動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更好的服務和保障首都營商環境。主要開展以下九個方面工作:

  一是紮實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結合國家和我市相關要求,制定完善城管執法機關《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規範指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等系列文件,規範、監管執法行為,促進執法更加公開透明。目前,在行政執法公示方面,已實現了執法主體、人員、職責、依據、程式、結果等基本資訊和動態資訊的公示,便於公眾查閱相關資訊;在執法全過程記錄方面,建立了包括文字、音像、電子、綜合巡查系統、移動執法終端等在內的“1+1+N”全過程記錄機制,推動全過程可追溯;在法制審核方面,對重大處罰決定以及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等重大強制決定履行了事前法制審核,推進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二是健全完善處罰裁量基準。2015年已研究印發《城管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將所有城管執法職權處罰裁量行使納入規範範圍,有效避免隨意處罰等問題的發生。近年來,結合職權調整、新法規修訂等工作,對城管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不斷進行梳理完善並及時公示。通過制度標準剛性約束,提升執法人員取證意識、規則意識,確保執法公平公正。

  三是推行行政指導制度。在執法工作中持續推行行政指導措施,注重事前法規宣傳、提示、引導、教育,督促監管對象加強自律,源頭減少違法行為發生。

  四是開展“雙隨機”抽查監管。優化執法檢查方式,明確實施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不適宜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推動實施“隨機抽取執法人員、隨機抽取執法對象”執法監管方式,合理確定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執法公平公正。

  五是優化執法流程推動一查多效。統籌兼顧疫情防控授權執法檢查和城管執法日常執法檢查,聚焦“三類場所”疫情防控、生活垃圾分類、燃氣用戶安全等重點執法檢查事項,探索實施“一店多查、一查多效”措施,有效減少重復檢查、執法擾民。

  六是推行遠端監管、移動監管等非現場監管。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手段,發揮城管執法指揮調度物聯網平臺作用,減少現場檢查執法干擾。如:在治理餐飲企業店外露天燒烤違法行為時,採取“事前告知、事中取證、事後聯合執法”的非現場執法方式,有效避免現場激化矛盾;在查處施工現場時,利用工地安裝的噪聲採集和視頻監控設備,通過運用物聯網平臺聲像感知功能,對工地在揚塵、噪聲、運輸渣土車輛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進行遠端監管和取證,

  七是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結合法律規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規定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措施。統籌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不斷優化“三類場所”疫情防控檢查執法舉措,保障市場主體安全、有序復産復工。

  八是加強信用監管。制定城管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資訊公示管理辦法,細化“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公示標準,加強信用監管和信用修復,盡最大可能為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九是健全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新法規、新職權實施,對接城管執法綜合巡查系統、市依法行政管理平臺、政務服務平臺,動態調整權力清單、行政檢查單、政務服務事項、“網際網路+”監管事項,積極推動了監管職責清單化、監管事項標準化、監管責任明晰化。

  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持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全面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充分發揮三項制度基礎性、整體性、突破性作用。全面指導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行政指導制度,減少執法隨意性,促進執法公正。繼續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和重點監管,服務保障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入推行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執法的精準化、智慧化水準。大力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推動“一店多查、一查多效”。推進信用評價結果應用,結合日常檢查巡查、“雙隨機”監管等執法情況,合理確定、動態調整執法檢查頻次。

  二是推動行政執法“科技賦能”。運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新一代資訊技術,推動搭建綜合執法大數據平臺,努力形成“以平臺為載體、大數據分析為牽引、精準指揮協同治理為手段、資源措施集合運用為支撐、執法提質增效為目的”符合首都特點、簡約高效的綜合執法新模式,進一步優化監管執法營商環境,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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